獨立中文筆會會長廖天琪,受國際筆會(PEN INTERNATIONAL)委托,在10月9日的聯合國本屆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UPR)咨詢會(pre-session),提出了中國人權狀況建議報告。
1.回顧中國政府是否執行了UPR 2013年對它的各項建議
廖天琪說,肯定的回答是,三個NO!首先中國政府於1998年就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卻一直沒有實施。儘管在2013年的普遍定期審議中,中國政府接受了各國的建議,將很快付諸實施,但四年多過去,在確保中國憲法第35條保障的言論自由方面卻做得很少,相反地,習近平執政以來,中國人權持續惡化,言論自由受到更為嚴厲的鉗制。
其次,儘管中國政府接受了「防止酷刑」的建議,但近年來中國在拘留期間,仍然繼續施行酷刑和虐待。
再者,中國政府加強了對少數民族地區如西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打壓,雖然它答應要「保護不同民族的權利」。
2.當前中國的人權狀況
a. 中國當局對和平方式行使言論自由的作家、記者、出版商、博主、人權律師和社會活動家等逮捕並判刑。國際筆會和獨立中文筆會記錄了60多起這類的案件,這些案件是根據「刑法」中所謂的國家安全法治罪。至少有九名獨立中文筆會(ICPC)和一名維吾爾筆會成員,以及40多名榮譽會員,仍被中國政府恣意拘留與判刑,100多名成員遭受各種形式的騷擾和旅行限制。最為嚴重的是:著名政治犯在拘留期間或在獲得保外就醫後不久就因長期遭受酷刑、虐待或疾病得不到治療而死亡,其中包括:2016年10月去世的蒙古作家Huuchinhuu Govruud;2017年7月,獨立中文筆會前任和名譽會長、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劉曉波;2017年11月,獨立中文筆會成員楊同彥;2018年1月,穆斯林學者、維吾爾族文化和宗教權利的倡導者,穆罕默德・薩利赫・哈吉姆;2018年2月,獨立中文筆會成員、兼人權律師李柏光。這種死亡案例可能還在持續中。
b. 許多政治犯的刑期過長,並且重複判刑,如秦永敏已經坐牢22年,7月份又再判13年,胡石根17年,又加刑7年,劉賢斌9年,又加刑10年。這個名單很長,更別提判無期徒刑的王炳章和依力哈木。
c. 2017年推出「互聯網法律白皮書」,加強對人們互聯網使用的監控。政府投入大量資金開發大數據庫、人工智能,推出「社會信用體系」(Social Credit System),收集公民的生物識別信息、個人財務、消費、甚至親友思想(發表的文字和言論)的一切資料。所有個人隱私盡收政府法眼。
d. 香港、台灣的言論自由被滲透、侵蝕,已經受到具體威脅。
廖天琪與香港職工會聯盟統籌幹事林祖明。圖/潘永忠提供
左起潘永忠、香港前議員劉慧卿、香港律師何俊仁、廖天琪。圖/潘永忠提供
3. 呼籲和建議。
a.盡快釋放因和平行使言論自由而被拘留的所有作家和其他良心犯。
b.停止對獨立中文筆會成員的騷擾和迫害,取消對他們出入中國的所有限制,特別是參加國際筆會會議和返回家園。
c.停止針對包括作家、記者和網絡編輯在內的獨立媒體人的迫害。
d.停止針對維吾爾族民眾的迫害,並立即關閉所有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大規模設立的「再教育營」。
e.停止對任意拘留的作家和其他良心犯的虐待和酷刑;廢除或修改所有不當限制公民行使言論自由權的法律,使其符合國際標準,包括網絡安全法。
f.停止使用國家安全法規及擾亂經濟和公共秩序為藉口的指控來鎮壓作家、互聯網異議人士、人權維護者和律師,並停止使用電視逼供的做法,這違反了個人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
g.根據國際標準和中國憲法對中國法律體系進行全面而有意義的改革,以保證公正審判,具有充分的辯護和上訴權,律師的法律實踐以及保護囚犯健康和安全的監獄系統。
h.允許國際調查人員進入中國,對在刑期期間或保外就醫期間死亡的案例進行調查,並公布結果。
廖天琪指出:期望聯合國人權普遍定期審議機制能真正發揮作用,為人類社會建立一個有序、公正與公平的世界,體現出積極而正面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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