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中選會宣布:1月1日零時起不得散播、轉傳民調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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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宣布:1月1日零時起不得散播、轉傳民調資料

 2019-12-30 13:38
中選會今(30)日宣布2020年1月1日零時起不得散播、轉傳民調資料。圖/民報資料照
中選會今(30)日宣布2020年1月1日零時起不得散播、轉傳民調資料。圖/民報資料照

選舉進入倒數階段,中選會今(30)日宣布,自2020年1月1日零時起至1月11日下午4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的民調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反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

中選會說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第2項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均規定,政黨及任何人在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也就是2020年1月1日起,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另,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也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呼籲,政黨、候選人、民調機構、所有媒體及民眾,都應該遵守選罷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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