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中縣市府合併升格為院轄市後,市府所屬大部分機關人員差勤改採授權「自主管理」制度,實施5年來,經檢討認為「弊多於利」,市政府決定自3月1日起,全面恢復簽到退差勤管理制度,與會首長咸表贊同支持,認為可提振同仁服務士氣與功能。
市府人事處長陳杉根今(15)日於市政會議簡報指出,自99年縣市合併後,除目前交通、環保、稅務、警察、農業、都發、消防局等7個一級機關考量業務屬性,實施上下班簽到退,其餘授權自主管理,上下班免簽到退,並訂定「台中市政府各機關實施差勤管理期間補充規定」作為配套。雖自主管理,建立同仁互信關係及激勵工作士氣,但也產生部分待檢討的問題。
陳杉根處長表示,市府實施自主管理迄今,偶有民眾反映同仁有晚到早退情形,且其他五直轄市目前均未全面實施自主管理,僅台南市為正、副首長、科長以上人員,及經機關首長許可人員外,其他人員每日上下班均須親自辦理到退手續。
為杜絕人員投機行為,去年6月1日率先從交通局試辦恢復簽到退制度,實施目前為止,未發生同仁因差勤不正常被檢舉情事,且出勤、加班明確,也未有加班不實情況,單位主管也無須逐一記得同仁到勤時間,可專注公務處理,試辦成效良好。
交通局長王義川指出,他上任時一度以為交通局只有100多人,直到去年試辦實施差勤管理後,才確切知道除正式人員外,還包含行政助理、約僱人員等,共計500多人。且過去採自主管理時,常看到5點半同仁紛紛打卡,但早上8點卻從未見過同仁打上班卡,後來才知道同仁為了加班才刷卡,但同仁幾點上班、是否有確實上班,無從而知。
後來他要求交通局全面實施打卡制度,迄今同仁差勤明確,且計算加班費也有明確依據,同仁也未有抱怨。而針對外勤同仁無法打卡,則利用簽到方式控管,讓同仁上下班有制度。
農業局長王俊雄也表示,實施簽到退後,同仁上班狀況較規律,也沒有聽過同仁有任何抱怨;警察局長蔡義猛及地方稅務局長吳蓮英也紛紛發言,贊同實施差勤管理。
市長林佳龍表示,台中5年前實施自主管理制度,經過這幾年的檢討及對照,發現「弊大於利」,且市府編制除正式考試人員外,還有適用勞基法之業務助理、約用人員及行政助理等,則必須簽到退,導致市府有兩套標準,因此統一恢復上下班打卡及簽到制度,但針對特殊外勤人員則保有彈性。至於原彈性上下班時間,則賦予機關首長裁量空間。
林市長也強調,差勤是在公平基礎上,消弭一府多制不公平情況,他也相信市府同仁都有心為民服務,但如何激勵服務熱誠,也是機關首長必須深思且以身作則的課題。
經過討論,並參考交通局試辦成果,市府決定自今年3月1日起推動「簽到退為主,自主管理為輔」,除各一級單位主管以上及經首長許可者外,其餘人員取消自主管理,但考量同仁上班路況不同、紓解上下班交通與維護洽公民眾權益等因素,仍維持原彈性上下班時間。
台中市政府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至8時30分;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午休;下午1時至1時30分為下午彈性上班時間;下午5時至6時為彈性下班時間。除午休時間外,各機關單位於彈性上下班時間仍應秉持服務不打折原則,照常提供各項服務,所需人力由各機關首長自行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