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菲傭案,最高法院日前判刑3年4月確定。馮滬祥原定10月12日發監執行,但他以身罹重病為由聲請延緩,而馮滬祥今早到士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
這起案件發生在民國93年間,馮滬祥被控在家中性侵剛沐浴完圍著浴巾的菲傭;被害人在友人協助下,聯繫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部職員,陪同前往醫院就診並報警;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菲傭拿到新台幣80萬元和解金後返回菲國。
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以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馮滬祥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在10月7日維持高院見解,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起訴此案的士林地檢署在案件確定後,除了啟動防逃機制,對馮滬祥發布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外,也通知他12日上午10時應赴士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但馮滬祥以「身罹重病」為由,在11日以傳真方式,向執行科聲請延緩,在查證結果出爐前,暫時不執行。士林地檢署今天表示,馮滬祥今早前往士檢執行科報到,並坐囚車送往北監執行。
高院更六審痛斥,馮滬祥在菲傭來台工作期間,假日多未給假未善待,且利用家人外出之際加以性侵,雖然事後妻子出面與菲傭達成和解,但他卻圖飾卸責與子女作偽證,讓返國的菲傭受二度傷害,將他判刑3年4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定讞。
馮之後透過律師發表聲明痛批民進黨政府「潑污水」、「毀損名節」,以文革方式鬥垮、鬥臭他;他去年曾腦中風住院,還裝頸動脈支架,檢方竟要求他十二日就要入獄執行,他堅信「台獨必敗、統一必勝」,樂於為中國統一大業「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