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新政黨,新典範:有立場,有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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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新政黨,新典範:有立場,有是非

── 祝「一邊一國行動黨」成立於2019年8月18日

 2019-08-26 18:30
筆者認為,「一邊一國行動黨成立宣言」:「眾聲喧嘩的民主進步已矮化成『一言堂』,黨官僚嚴然成為黨員的主人」,關注消弭現今台灣社會「有立場,『無』是非」的悖論弊病,確實是「建立政黨新典範」的正確方向。圖/林冠妙
筆者認為,「一邊一國行動黨成立宣言」:「眾聲喧嘩的民主進步已矮化成『一言堂』,黨官僚嚴然成為黨員的主人」,關注消弭現今台灣社會「有立場,『無』是非」的悖論弊病,確實是「建立政黨新典範」的正確方向。圖/林冠妙

「一邊一國行動黨成立宣言」中,有一段話:「眾聲喧嘩的民主進步已矮化成『一言堂』,黨官僚嚴然成為黨員的主人。『一邊一國行動黨』要建立政黨的新典範,去階級化、去官僚化,黨組織是服務全黨、全民的僕人。」言簡意賅,關注消弭現今台灣社會「有立場,『無』是非」的悖論弊病,確實是「建立政黨新典範」的正確方向。

最近陳茂雄教授就用這個「立場」背離「是非」的觀點,以「陳水扁與黃國昌」為題  ,看待時代力量前主席黃國昌揭發蔡總統出訪後,回到國門便即刻牽連洋菸走私。文中提起「陳水扁因揭弊而成為英雄,黃國昌卻因揭弊而成為過街老鼠」,行文進一步諷刺說「原來發生在藍營才算弊案,綠營本無弊,. . . 」。批判弊案者,慣於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看不出當今民進黨與國民黨執政者同有弊案。這是對隨俗淪於光有「立場」而無「是非」的好警惕。

私菸案大事化小困惑民心

現今台灣社會「有立場,無是非」,同樣發生在總統府和民間。常起因於判斷是非過程,初重私情相顧,再事黨同伐異。不堅守中心思想和核心價值來判斷是非,爭論雙方自然各說各話,難能理出共識。握權者選擇性操弄爭論,如上提洋菸走私案,先以「超買」含糊其詞 ,而後輕描淡寫成「擅自移動貨物」 。案發涉及「空軍一號」,同謀人員上達總統府,接後大事化小審慎塞責,托辭困惑民心,令人心寒。

蔡英文總統,身當「中華文化總會」會長,贈廟宇扁額,喜寫文言文,如「慈雲廣溥」「德侔道昌」,儼如古人贈語。她對古文興致勃勃,理當熟諳孔子如何定義「子帥以正」:(以下引言,抄錄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0189249.html)「政治的原則,就是『正己而正人』,自己先求得端正,然後方可正人。譬如一個教育家、宗教家,以感化的教育,轉移社會風氣,也可以說是『政者正也』的一個範例。帥之以正,這是孔子的定義,也是千古以來中國政治思想的一個名言。季康子是一個當權的人,所以孔子對他說『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只要你領導人自己做得正,下面的風氣就自然正了,這是偏重於為政,偏重於領導而言的。」

「子帥以正」是檢驗現代國家元首愛民治國的標竿。為人楷模,總統志在嚴於律己,職責不在操弄庶民,妄想政績,贏得選票。民進黨在蔡英文總統全面執政,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地方九合一選舉慘敗,在在顯示她當總統三年,極不贏得民心,才有四大佬忍無可忍,公開登報奉勸換人做做看。她卻不知事態嚴重,對著贏得諾貝爾獎、世界公認的台灣高級知識分子,當面反唇問道「我做錯了什麼?」民進黨一一二四崩盤敗選而外,短短半多年後的洋菸走私案件,很快的貽笑國際,幾天前並有「紐約高樓」改口案貽笑大方,買紐辦遭扁打臉!蔡英文改口我長期在國安團隊。這些公務耍弄,都給了蔡總統適合不適合連任總統加添了負面答案。

難得「一邊一國行動黨」成立。成員是十年多來不屈不撓、無怨無悔的救扁人士。這些人士在台灣,極具促進公平正義,建立仁愛社會的風範。

對扁案含混其辭毫無誠意 

反觀蔡英文總統對於特赦阿扁的態度。蔡總統一直含混其辭,毫無誠意。 她會一面公開向支持者說:「對阿扁總統的人權,跟他在司法程序上的權益,民進黨會負起這個責任,不會讓你們孤單的挑起這個責任」,另一面又會違悖常理說:特赦阿扁「不只是一個法律的問題,也是社會對這件事情的態度,希望社會有多一點理解,總統才有空間處理這一件事。. . .,雖然總統有權,但法律有法律的規定,這是大家要努力的事,要創造空間和條件。」殊不認「特赦是憲法賦予總統的政治特權,總統有權不做,卻推給法律與社會,. . . 」。可見,她需要時,把憲法賦予她政治特權的「特赦」,蓄意翻版成應該也由人民參與的「公投」,可是真須人民公投的議題,她不同意的事,她就施展總統特權,百般阻撓。上位者只顧立場不顧是非,敗壞人民政治教育,莫此為甚。

扁案自始是違反司法程序的政治迫害。早在 2009 年六月底,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台教會、台灣教師聯盟在台北舉行聯合年會時,就有人向時任民進黨蔡英文主席建議「民進黨可以考慮,控告中國黨違反司法程序正義,於辦案中途更換審判長」。那幾天,她卻利用另一場合,在台北美國俱樂部歡迎海外學人早餐會上,以似不經心的閃爍口吻,有意無意的向參與學人示意阿扁有罪。這個時間點,剛好與阿扁引用《維基解密》台灣版第 255 頁 2009 年 9 月10 日記載 ,蔡英文向新任的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代表處處長司徒文所說「把阿扁抓起來對民進黨有好處」,時間只相差二個半月。可見,她十年前對扁案早有定見 — 抓起來對她和民進黨有好處。此定見經 2016 年她當選總統,「維持現狀」直至今日,「回也不改其志」。

筆者自始認為扁案是政治案件,國民黨亟欲藉此,把他們治台以後的貪腐行為,轉換給台灣人承擔 — 設法陷害阿扁可構成震天價響的「實例」,在歷史上寫下紀錄。台灣素以民主法治國家為榮,阿扁可不可特赦,蔡總統若認為於法無據,為何從不查問被換掉的士林地方法院庭長洪英花法官和被教唆偽證的辜仲諒 ,站在他們的立場,公開表達她自己對司法程序正義和社會認知的意見,來徵詢民眾如何幫她為赦扁創造她所需的「空間和條件」?

台灣社會,是民主法治,就必需教育組織成員體認與實踐民主生活;法治必須依據司法程序;不違法亂紀,不公器私用。祈望「一邊一國行動黨」在創立政黨新典範過程中,堅定建黨初衷,「去階級化、去官僚化」,在帶動台灣全民各階層組織時,鼓勵成員看得見自己「有立場,有是非」,共同民主,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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