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陳同佳案港府喊話 陸委會:港方無須多言 只要付諸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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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港府喊話 陸委會:港方無須多言 只要付諸行動

 2019-10-26 12:54
港府昨晚聲明,台方須掃除障礙並把台灣殺人案回歸司法處理,陸委會今(26)日回應,港方無須多言,只要付諸行動。圖/民報資料照
港府昨晚聲明,台方須掃除障礙並把台灣殺人案回歸司法處理,陸委會今(26)日回應,港方無須多言,只要付諸行動。圖/民報資料照

針對陳同佳案,港府昨晚發表聲明表示,台方須掃除障礙,並把台灣殺人案回歸司法處理,對此,陸委會今(26)日回應,港方無須多言,只要付諸行動。

香港特區政府昨晚聲明表示,就台灣殺人案陳同家疑犯自願到台灣接受審訊一事,港方已與台方聯繫,就陳同佳赴台的安排作出溝通。陳同佳表示,由於最近就有關個案有不同的法律觀點及意見,所以需要在匯聚這些意見後諮詢其律師,以確保在台灣可獲公平審訊。由於陳同佳已刑滿出獄,回復自由,他何時赴台是他的個人意願,港方必須尊重亦不能強制,完全不涉所謂「政治操作」。為確保陳能順利入台,港方呼籲台方盡快掃除陳同佳入台障礙,將事情回歸司法處理。

港府聲明重申,陳同佳到台灣接受審訊的意願是出自他本人。對於一個覺悟自省、願意承擔罪責的年青人,台方不應胡亂炒作其動機及將事件政治化。陳同佳的決定可被視為對死者及其家屬一個應有的交代,也是對台方司法制度的尊重,希望台方能務實處理,讓陳同佳有公平審訊、改過自新的機會。

聲明指出,港方尊重法治,依法辦事的立場始終如一。台方須尊重香港奉行「屬地原則」的司法制度,停止誤導民眾,妄指港方對陳案有司法管轄權而不用。所謂「香港不審」的說法,完全失實。香港法庭已對陳進行審訊,並把他定罪及判處入獄,陳同佳亦已刑滿出獄。港方希望台方拿出誠意,理解及配合涉案人承擔刑責的意願,讓法治及公義得以彰顯。

對此,陸委會今天回應,我方已經指定單一窗口給港方,陳同佳與家屬來台並無障礙,港府的責任感及嫌犯的真實意願,是本案的唯一關鍵,「港方無須多言,只要付諸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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