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陸蟹不搬家!京棧大飯店後灣開發「以地易地」案 政院拍板核定
寄件人 E-mail
收件人 E-mail

陸蟹不搬家!京棧大飯店後灣開發「以地易地」案 政院拍板核定

 2018-05-31 21:41
(圖/魯台營FB)
(圖/魯台營FB)

京棧大飯店開發基地座落於屏東縣車城鄉後灣村北側與海生館停車場間之附近,鑑於開發基地與陸蟹棲地有部分重疊,經環保人士、屏東縣政府與墾管處努力10年,行政院昨核定以地易地,是台灣首件為環境公益的公私地易地案。

行政院核定墾管處所提換地計畫,以海生館1.9公頃機關設施用地(現為臨時停車場),交換京棧2.5公頃私有地;墾管處說,教育部海生館機關用地將變更為乙種旅館用地,京城遊憩區用地也將變更為生態保護區,國產署會對兩塊地鑑價,做等值交換,公有地如果價值不足,墾管處再編列預算徵收。

京棧大飯店開發基地與陸蟹棲地有部分重疊,為解決飯店開發對陸蟹生態保育影響,前經屏東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於104年審議後作成陸蟹保育計畫,縣政府居中協調「以地易地」之替代措施方案,由內政部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與京棧大飯店辦理土地交換程序。

5月30日縣政府與地方民眾終盼得行政院之同意,獲准內政部與京棧大飯店辦理土地交換事宜,也將是台灣第一件為環境公益而成功將公有地與私有遊憩用地互換,做成友善生態環境的最佳案例。

「京棧大飯店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係在民國98年11月23日行政院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87次會議,作成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決議,後因超過3年未開發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應申請環境差異分析,開發單位爰於102年向屏東縣政府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鑑於開發基地涉及陸蟹棲地,經屏東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於104年2月16日之會議,作成陸蟹保育計畫後續由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審查之結論。

縣政府對於行政院拍板定案之決策表示欣慰,縣府指出,向來著重觀光與生態均衡發展,過去歷次屏東縣政府環評委員會議中,在前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開發單位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多方溝通,在屏東縣環評委員審查會議中共識作成「以地易地」之結論,成為生態保育之首例,以地易地方案在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劉培東的努力下,歷近3年終於圓滿達成任務。環保局魯台營局長也特別在社群網站發文感謝這段日子以來各單位對本案居中協調與協助,還有國有財產署的突破,也承蒙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行政院的支持,創造環境與生態保育多贏局面。

本案經有關單位完成換地手續後,開發單位依環評法應重新提出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雖國家公園旅館開發之環評審查已轉移至中央,屏東縣政府仍期待開發單位朝當初以保護陸蟹及最佳生態保育設計的承諾,延續環境治理的典範,共同開創生活、生態及生產之「三生一體」的環境永續。

相關新聞列表
生活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