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灣農村陣線」提出台灣農業政策的九大建言,洋洋灑灑五千字都在談論土地、農地,以及糧食自給率等「假議題」;而如何提高農民的收益,如何促使農業的升級等最迫的問題卻甚少著墨。實屬可惜。
台灣農村陣線提出的九大建言包括:
1.擬定具體措施,提升我國糧食自給率至40%水準,同時榖物自給率亦應提升至40%水準。
2.農業政策之制定應以維護小農生產為核心,並建立家庭農場之最適經營規模。
3.落實農地農用,嚴格執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4.全面清查台糖土地,可供農用者全面回歸農牧用地,並禁止轉用。
5.以維護農業多功能價值為基礎,儘速建立環境補貼制度。
6.區段徵收惡法立即廢除。
7.建立土地儲備制度。
8.反對農業自由貿易,守護糧食主權。
9.禁止中資等外資來台購買農地。
農陣的第一項建言談到,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必須從現有的34%提升至40%。這個糧食自給率的算法是以「熱量」來統計,數字之所以會低,是因為把必須要進口的黃豆、小麥、玉米列入計算的緣故。
倘若只看本土的農產品,根據農委會在2012年的統計數據,稻米自給率有107%,蔬菜自給率有84%,水果86%,豬肉94%,雞鴨鵝等禽肉82%,而漁獲更是高達197%。就拿漁獲來說,台灣一年的漁獲量足夠全體國人吃上兩年。
也就是說,台灣目前的自產農產品幾乎「傾向過剩」,或者是「已經過剩」。這一點並非生產面積增加,而是管理技術和科技提升的緣故。所以,台灣糧食自給率的低落,是計算公式的問題,並非農地耕作面積減少所致。
黃豆、小麥和玉米是土地利用型國家的專長,例如美國、澳洲或巴西,靠廣闊的土地和政策型補貼,在國際期貨市場佔有一席之地。而台灣因為地狹人稠,以及過去數十年來錯誤的國土規劃,至今再談黃豆、小麥和玉米,無非是自曝其短、本末倒置。
再者,農陣的第二項建言提到以小農為生產核心,而這個「小農」到底是用生產面積來衡定,還是以投入成本來計算?多小算小,多大算大?若無確切的定義,又何來發展方向?
論起先進國家的農業,相信大多數的人都聽過荷蘭、以色列,它們共同的特色是技術和資金的集約化,以有限的耕地面積去創造極高的農業產值。特別是荷蘭,中日韓三國群起效法,韓國大舉收購荷蘭的設施設備,中國重金導入荷蘭技術;而日本更不用講,首相還親自跑去荷蘭取經。
當先進國家的農業朝著整併、集約化發展的時候,怎麼會拿肯亞、古巴的「小農」、「家庭農場」來當效法對象呢?既然出發點就偏離了,後面又如何來談農地的問題?
而第八項反對農業自由貿易更是充滿矛盾。目前台灣島內農產品已經飽和,若無法向國外發展,又如何能擺脫國內的低價?我們都知道,日本在面對TPP談判時,農水省評估加入後將損失四兆日圓。但你不知道的是,若不加入TPP,日本的電子和工業將面臨上千兆日圓的損失。
日本政府早已知道自由化貿易是擋不住的趨勢,因此他們在JA(農會)改革、產業升級方面更是加快了腳步。今年10月在千葉舉辦的次世代農業展中,日本農業在自動化和智能化方面有了大幅度的躍進。他們都知道,國是鎖不住,唯有進化才是出路。
如果我們一邊吹噓自家的農業技術很強,一邊又畏懼國際的競爭,豈不可笑乎?
農業是一項產業,在討論產業政策上,必須以實際的從業人員,也就是以農民為出發點,如此才能更加貼近問題的核心。身為七年級的農民,我們並不畏懼與他國競爭,而政府部門該做的,就是盤點現有的資源和建構良善的制度;剩下的,我們業者自己會衝出一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