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兆豐銀遭美重罰 金管會要求其他國銀速查海外分行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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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遭美重罰 金管會要求其他國銀速查海外分行風控

 2016-08-20 01:09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主管機關金檢發現2012年涉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到重罰1.8億美元,撼動金融圈,金管會除要求追究責任以及釐清對財務影響外,也要其他國銀儘速加強海外分支機構的風險控管。(圖為兆豐金晚間緊急赴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中央社)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主管機關金檢發現2012年涉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到重罰1.8億美元,撼動金融圈,金管會除要求追究責任以及釐清對財務影響外,也要其他國銀儘速加強海外分支機構的風險控管。(圖為兆豐金晚間緊急赴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中央社)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以違反洗錢防制與銀行保密法規遭美國重罰1.8億美元,是台灣首家位於美國的海外分行遭重罰,尤其是兆豐銀前身為合併中國國際商銀(ICBC)而來,海外分行業務是金融圈內翹楚,更是引發關注。金管會晚間也發佈聲明表示,已經要求兆豐銀行嚴格檢討相關人員責任,並請兆豐評估本次裁罰對其財務業務之影響,此外,金管會也要求其他設有海外分行的國銀,必須儘速檢視海外分支機構的風險控管,並加強改善。

美國紐約州金融廳於2015年1月到3月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進行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該行2012年的匯款交易,在法遵機制、防制洗錢以及可疑交易申報上,違反相關規定,重罰1.8億美元(相當新台幣57億元),晚間震撼業內,不為別的,只因兆豐銀海外分行,特別是美國分支機構是國內相當具有規模與老牌的單位,竟然因為違反當地法令遭罰款。

金管會人士,過去雖然也有本國銀行在美國分行違反洗錢相關規定,但多僅要求改善,並未遭到罰款,因此兆豐銀紐約分行這次不但被罰款,還是鉅額罰款,的確相當不可思議,也顯示情節恐嚴重。但兆豐金於重訊時強調,這次是因為申報帳戶上的認知差異,與美方認定流程不同,因而被認為違反規定,甚至遭到罰款,兆豐金也感到無奈。

為此,晚間金管會也發佈聲明表示,關於兆豐銀美國紐約分行在美國政府於2015年金檢期間,查核認為該分行未落實可疑交易篩選,申報作業等法令遵循缺失等等,金管會先是說明該案處理過程表示,兆豐銀已經在2016年5月將2月收到的檢查報告提供給金管會,但當時並未提及美國金融監理機關將採取處分,但金管會當時即要求兆豐銀必須確實辦理改善。

而2016年7月底,兆豐銀接獲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通知,將就該行紐約分行缺失進行裁罰,兆豐銀也在2016年8月至金管會報告,金管會隨即與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聯繫,表達金管會已要求兆豐銀行全力協助紐約分行採取各項改善措施,儘速完成並符合當地防制洗錢等規定。

此外,兆豐金控在今日發佈重大訊息,除說明遭美方裁罰1.8億美元外,也承諾將委任專業顧問公司協助改善相關缺失,不過金管會已經郭再度要求兆豐銀督導紐約分行儘速完成改善,妥善因應事件可能發生的影響,同時也要檢討相關人員的責任。

根據金管會資料顯示,兆豐銀到105年3月底資本適足率為13.79%;2015年度稅後淨利約新台幣257億元,2016年上半年度稅後淨利約134億元。,金管會也請兆豐銀行評估本次裁罰對其財務業務影響。不過根據市場估算,這次兆豐銀遭重罰1.8億美元,若以紐約分行每年獲利約2500萬美元估算,得將近8年才賺得回來,估影響每股獲利約0.4元。

此外,金管會重申要求各銀行必須落實國際洗錢防制相關規定,也要求各銀行應加強檢視海外分支機構的防制洗錢風險控管,包括強化稽核制度:除總行稽核外,必要時應委由外部第三人進行查核,或委由外部獨立專家評估相關防制洗錢政策及作業程序的有效性,總行也必須善盡督導之責,同時一定要確認海外分支機構的法律遵循主管要確實熟悉國際及當地的防制洗錢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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