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台史所及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今(24)日舉辦「紀念二二八事件70週年學術研討會」,靜宜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蘇瑤崇表示,從國際法角度來看,二二八事件的鎮壓,是「以中華民國名義發動的一場戰爭」,是以國家名義犯下違反戰爭規約、國際人道的戰爭罪行,究責的對象除執行的軍士官兵、事前派兵事後包庇的領導者蔣介石、國民黨政府外,「中華民國」這個國家更該負最大責任。
蘇瑤崇以「佔領史觀」論述二二八事件,他表示,日本投降後,就國際法而言,台灣是在「佔領狀態」,然而就在中華民國佔領統治下,爆發了二二八事件,但當時,台灣並不屬於中華民國,台灣人也不是中華民國國民(中國人)。
違反國際法的佔領統治 沒收日人台人私產
他指出,日本投降後,台灣應適用國際法,台灣人應受國際法保障,但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後,首先違反國際法,公然沒收日本人私有財產,表面上說「以德報怨」放棄日本的戰爭賠償問題,實際上早在這之前,國民黨政府即違反國際法沒收日本人私有財產。
此外,甚至制定「漢奸」條例,把「沒收私產」對象擴及到台灣人,且公然違背給予台灣人「自治」的政治承諾,排除台灣人參與政府,他說,蔣介石曾提出「解放台灣後,要給予台灣人獨立和自由」,但這些政治承諾在國民黨統治下,如同被踩在腳下的一張廢紙。
蘇瑤崇說,從國際法角度而言,在此情況下發生的二二八事件,可說是台灣人民對不守國際法規範、不重視國際承諾以及採取惡質殖民政策與貪污腐敗中國佔領政府的反抗,是具有充分正當性的反抗行為。
違反國際法的鎮壓 中華民國和台灣人的戰爭
他說,過去國民黨政府定位二二八事件是「叛亂」事件,鎮壓是必然結果,但近年國民黨官方改稱是「官逼民反」,意圖將事件模糊與曲解為國共內戰的延伸,他認為,人民的反抗,如果從國民黨、占領當局的角度來看,這種反抗當然是叛亂,所以占領當局如陳儀請求派兵鎮壓的報告中所言,是「為保持台灣,使其為中華民國的台灣」,對國民黨政府而言,鎮壓叛亂是要維持戰爭的成果、征服異邦。
蘇瑤崇表示,二二八事件的鎮壓,是場以「中華民國」名義發動的戰爭,「中華民國」這個國家該負最大責。圖/林冠妙
蘇瑤崇表示,這個鎮壓不單單是國民黨政府的行為,而是一場「以中華民國名義發動的戰爭」,但從國際法的角度,當時日本的主權已被停止,台灣的日本政府已被廢除,日本人已被遣返,所以這場戰爭和日本無關,是中華民國和台灣人的戰爭。
戰爭犯罪究責 「中華民國」國家應負最大責
「出動軍隊鎮壓,當場是場戰爭」,他強調,因為是戰爭,所以在討論「究責」問題時,應該從國際法戰爭規約中,探究其「違反戰爭規約的行為」,但國民黨不僅違法統治,還違法鎮壓,而違反戰爭規約,就是「戰爭犯罪」,鎮壓過程中處處違背戰爭公約,如使用達姆彈在街頭掃射,還有,明明已經宣布所有的犯人要交司法審判,但還是違法槍決,例張七郎的「密裁」,抓去就槍斃了,但依國際法保障,就算要槍斃也要給個罪名。
他重申,就國際法而言,二二八鎮壓是違反國際人道法的戰爭犯罪,是國民黨政府組織性的戰爭犯罪行為,加害者除實際執行的軍官士兵外,下令的領導人蔣介石當然是戰爭犯罪的主犯,不僅國民黨政府該被追究罪行,因這是以「中華民國」國家之名所為的戰爭犯罪,當然「中華民國」國家更該負起最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