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擬以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WCPFC)給予之300公噸太平洋黑鮪魚配額,交換日本數量未知的大目鮪配額事件迄今仍餘波盪漾,儘管有漁會、學者出面力挺政府作法,但在漁業界仍有不同看法,為了讓漁民安心,有些疑慮政府有必要說清楚講明白。
首先該委員會同意將實際捕撈量未用盡配額,以一定比例轉入次年,我國政府應善加利用並積極爭取提高比率。而政府宣稱台灣拿用不到的配額去交換其他配額,可實質幫助漁民收入,不過有業者認為把換來的300公噸的大目鮪分配給兩百艘漁船,每艘只分配到1.5公噸,意義不大,且可能衍生後遺症,應審慎考量。政府拿的300公噸依據為何?且這300公噸的黑鮪魚配額該換得日方多少噸的大目鮪配額才合理,涉及漁民權益,政府應該給個說法。畢竟黑鮪魚拍賣價(每公斤500元-5000元不等),遠高於大目鮪拍賣價(每公斤120元-900元不等),顯然以1比1換算方式並不合理,在業界引發不少質疑聲浪,認為交換配額應等值、應拿300噸黑鮪配額換500噸以上大目鮪或1800噸大目鮪配額等才合理。既然該交易還未定案,我國政府應該採納民意,以「市價」作為換算的基礎,據此作為台日雙邊談判的基準,為台灣漁民爭取更多的權益,也才不會讓漁民誤解台灣政府遇日本則軟腳。
善用配額幫漁民創造財富
其次此次配額交換涉及台灣漁民權益,而我國相關單位並未向國人、國會清楚交代整個決策過程,缺乏雙向溝通,不是尊重漁民的做法。特別是日方事前是否有徵詢台灣官方意見並獲得同意,涉及對台灣的尊重,蔡政府既然處處強調維護台灣主權及尊嚴,就不應有針對性或選擇性,應還原事實真相,不能含糊帶過,台灣不能自甘淪為他國的「細漢仔」(台語)!
再者有國內學者幫腔稱國際間轉換漁業配額是「慣例」,理應提出具體的事證,並表明拿300公噸黑鮪換300公噸的大目鮪是否符合國際慣例,如何做對台灣漁民及產業幫助最大。
還有台灣太平洋黑鮪配額為1709公噸,近三年捕撈量平均僅400多公噸,去年只有381公噸,相去甚遠。既然這些是國際組織給予的「合法」配額,而台灣漁業正苦於公海漁場日漸減少,且他國海域之入漁費大幅提高之際,如何提高台灣漁船的黑鮪捕獲量,善用這些配額,幫漁民創造財富,應該列為政府優先考量進而提出具體可行措施,而不是與他國交易。
最後由於魚類資源過度開發,造成許多經濟魚種面臨資源枯竭的狀態。為了讓魚類資源可以被永續利用,國際間正積極推動責任制漁業,對魚類資源作有效管理暨利用。而在漁業管理中實施配額管理是重要的方式之一,即將海域中經濟魚種,經科學調查評估出不會影響到魚類族群變動的數量,再依照過去在該海域所捕撈特定種的數量,貢獻度等為基準,公平合理分配給會員國。可預期未來實施漁業配合管理及減少配額是全球趨勢,過去台灣由於捕撈量大,在配額分配上擁有優勢,該如何繼續維持配額分配優勢,關係台灣未來漁業的發展以及漁民生計,台灣政府應審慎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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