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護航太極雙星 前馬英九辦公室主任賴素如涉貪汙 二審判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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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太極雙星 前馬英九辦公室主任賴素如涉貪汙 二審判9年

 2016-08-31 13:34
曾任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辦公室主任的台北市議會前議員賴素如,高院二審今上午依貪污罪改判她9年徒刑,褫奪公權9年。(圖/中央社)
曾任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辦公室主任的台北市議會前議員賴素如,高院二審今上午依貪污罪改判她9年徒刑,褫奪公權9年。(圖/中央社)

曾任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辦公室主任的台北市議會前議員賴素如,被控透過白手套彭建銘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1500萬元,並收前金100萬元護航得標台北車站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案,一審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0年,她上訴高等法院堅稱無辜與委屈,請求改判無罪。高院二審今上午依貪污罪改判賴素如9年徒刑,褫奪公權9年。

檢方指控,賴素如涉嫌與太極雙星團隊幕後金主程宏道期約1000萬元賄賂,她透過質詢護航太極雙星團隊取得台北雙子星大樓標案,雙方約定前金100萬元,提案一讀通過再交付300萬元,三讀通過後支付尾款600萬元。太極雙星團隊日後取得第一順位優先議約權,賴素如惟恐東窗事發,2012年11月主動退還100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賴素如身為議員應不忮不求、恪盡民代職責,她竟為貪圖不法利益出賣職務,但合議庭念在她主動退還賄款100萬元且無犯罪前科,判她1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上訴後,高院二審今天上午宣判。

賴素如今天上午委託律師洪文浚代替到庭聆判,律師表示對高院判決「很遺憾」,稱高院調查很多證據,顯示本案約定行收賄過程,其實是法官認定的白手套彭男從中自導自演,檢調當初監控彭男長達一年多,從未發現賴女與彭男談及約定行收賄的事情。律師形容,這就像「司法黃牛詐欺」,批檢調最初偵辦時就「先射箭後畫靶」,高院二審又未能秉持「無罪推定」及「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原則,僅憑一個說詞前後矛盾、錯誤百出且為求自保的證人不實陳述,就做出如此不公平判決。

根據賴素如的聲明,他強調絕沒有任何期約、索賄行為,對二審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將依法上訴,「用生命捍衛自身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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