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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社工師訪視高風險家庭,應有管區陪同,避免悲劇發生

 2017-12-03 11:45
從生母同居到同居生母到社工師,從法律到司法,救不到一條無助小生命,又被殘忍到連大人都受不了的方式給結束,這對我們台灣不是最大的諷刺嗎?(圖/創用CC授權+合成)
從生母同居到同居生母到社工師,從法律到司法,救不到一條無助小生命,又被殘忍到連大人都受不了的方式給結束,這對我們台灣不是最大的諷刺嗎?(圖/創用CC授權+合成)

何謂高風險家庭?就如同報載新北市4歲邱姓女童遭母親同居人虐死,讓人感到既無比傷心又憤怒!女童母親今年10月入獄時,當時警方就向社會局通報為高風險家庭承辦社工就想進行家訪確認女童狀況,試圖透過看守所聯繫莊姓同居人及莊母,因邱母所提供的同居人通聯資料及身分證字號都是假的,社工竟然還相信「照顧沒問題」,且多次來回都無法見到女童,此時就應該報警,女童3週後已遭虐死,社工師痛哭失聲,卻已經再也喚不回一條生命了。

社工雖然循線打電話找到女童外婆,明白實際照顧邱小妹的人是莊男母親,聯繫上莊母,莊母不願配合家訪,邱女及莊母為了掩護吸毒的莊男,提供假地址,社工師在發現是「假資料丶假地址」就應該馬上報警緊急協助處理,顯然處理經驗知識均嫌不足

社工師前後打了「28通電話」卻沒作用,事後看來,社工師雖有滿腔愛心,只因欠缺及知悉如何尋求強制力的介入,就因此挽回不了幼童生命。筆者建議政府應該修法和拿出方法,對受刑人入監前,先行主動強制安排寄養家庭,不管受刑人同不同意,通常會入獄,表示他家庭其他成員,都有問題或困難,所以在入獄前,政府應該著手解決小孩寄養問題,避免下一代受害。

吸毒造成太多社會問題,如:偷竊、搶劫,更是政府該重視的地方。莊母無知,沒人打通電話請警察來看一下,都做不到?就因為這樣,很多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劇眼睜睜的就讓它發生了。

政府應該立法讓社工對於重大嫌疑家庭進行「強制訪查」社工職訓也有該加強的地方,否則只是形式上的打打電話,是無濟於事的,妨礙社工「執行公務」也應考慮立法移送法辦。且高風險家庭的社工師見不到女童,就應列為「失蹤人口」,報警帶回嫌疑犯調查,如果這女童是法官或我們的家屬,將心比心,這種事情的防治還會那麼難嗎?

從生母同居到同居生母到社工師,從法律到司法,救不到一條無助小生命,又被殘忍到連大人都受不了的方式給結束,這對我們台灣不是最大的諷刺嗎?也有人說,這就是台灣司法的悲哀?邱女及莊母為了掩護吸毒的莊男,不惜提供假資料混淆社工,這兩個應該一同負起該負的刑責,否則《兒童保護法》會讓人質疑是談假的!

最後,政府應貫徹,單親家庭照顧者入獄,幼童就可以強制帶走安置,同居人並非直系血親,無權力行使監護權,即對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及義務之負擔均不得擔任!重申要立法讓社工有權力針對高風險家庭運用警力協助調查,這種悲劇肯定可減少很多。針對不同個案,有不同面向,這些問題,我們期待政府給人民一個更好的答案,最好永遠不要再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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