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醫工會理事長吳國揚狀告陳家董事會「一甲子」第一告,原定今20日(四)上午11點35分在高雄地院開庭,未料遭控告的陳建志等多人,臨時向法院請假,法院為此將擇日開庭。
高醫轉型正義促進會(轉促會)抨擊“僞董事長”陳建志等不敢面對社會而採拖延戰,陳家有沒有不當掌控高醫董事會,有沒有違法濫權,不容其家族“一切合法”或“尊重言論自由”等話語搪塞卸責,轉促會並指陳建志日前(10月14日)面對海內外校友各項抨擊,陳等曾發聲明表示要保留法律追訴權,轉促會認為現在正是該在法庭攤在陽光下,一件一件供全民檢視的最好時刻,請陳建志不要再藉故請假,快出庭!
備受矚目的高醫工會理事長吳國揚代表4000位高醫員工控告高醫陳家董事會多人,原定今10月20日(四)開庭審理,吳國揚原定在庭訊前召開記者會,並已發出採訪通知,轉促會並已作好系列訴訟準備,將在庭訊時「戳破陳建志家族不當掌控高醫董事會」的相關事證,未料陳家請假,庭訊將擇期,吳國揚因而在臉書貼出:『謊言講一百遍也不會變成事實-「打臉」董事會10月14日聲明稿』。
此外,陳家表示要增加4席董事,高醫大改制校友總會理事長黃壽雄與高醫中國校友會副會長江文舜日前(10月14日)在校友自救理事會成立會時均回應說:麥擱騙啊!
黃壽雄表示,過去校友會多方建言提案是公開透明的選舉制度,目的是為了學校好而不是私相授受要權力,他呼籲陳建志引咎辭職,解散董事會。
(照片/左起台灣血液之母林媽利,高醫大改制校友總會首任總會長黃壽雄,高醫大前校長王國照)
高醫中國校友會副會長江文舜說,高醫董事會增加4席也無法撼動董事會,他認為要追討陳家60多年來蠶食鯨吞包含土地、陳家免費就診…等不當利益。
※吳國揚:謊言講一百遍也不會變成事實一「打臉」董事會10月14日聲明稿
全文:
吳國揚:首先,我們先來打臉董事會的標題:
陳家董事會:「高醫要團結,不容被分化」
吳國揚>>高醫從謝獻臣院長和附設醫院陳振武院長的合作,到蔡瑞熊校長和林永哲院長的合作,到 2000年王國照校長創立校院合作機制,余幸司校長時被董事會破壞校院合作機制而一再要求回復,到劉景寬校長在董事會阻撓下仍然努力促成校院合作。高醫要團結一直都是學校校長努力的目標; 想要校院分治的、企圖分化的、破壞高醫團結的,從來就是陳家董事會!
陳家董事會:「本法人依教育部於民國 97年修改「私立學校法」修正條文之規定修訂捐助章程並經教育部核定,一切均依法令辦理。外界以訛傳訛,甚至部份陳述並非董事會曾討論過的議題,本法人本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的態度, 不予辯駁。」
吳國揚>>倒是請高醫董事會說清楚點,竄改創辦人為陳啟川、企圖由董事會違法越過學校直接管控附設醫院、企圖更改法人名稱,哪一件事情是你們沒做的?證據歷歷在目,不容狡賴。請參見「高醫董事會捐助章程修訂大事記」。
陳家董事會:「但稍早提出所謂高醫董事會及陳啟川先生捐地之種種說法,本會認為其中有許多混淆事實、誤導社會大眾對本法人及高醫的看法,特澄清如下: 一、陳啟川先生對高雄醫學大學及附設醫院的創立,有其不可抹滅的貢獻。 二、高醫的校地確實為陳啟川先生所捐,不容混淆否定。」
吳國揚>>所謂不可抹滅的貢獻,究竟是什麼?
一、捐了需要「學校花 20 年分三批買回來的土地」叫做貢獻嗎? 蓋附設醫院時是由學校貸款、學校醫院賺錢後逐步還款,董事會一毛都沒出,陳啟川也是一毛都沒出, 哪來的不可抹滅的貢獻? 高醫所有的建設都是由高醫人辛勤賺來的,高醫是高醫人的高醫。
二、再重複一次,捐了需要「學校花 20 年分三批買回來的土地」還叫捐嗎? 叫做欺騙!
陳家董事會,對高醫所造成不可抹滅的傷害,倒是看到不少!世襲三代、排除初代董事、鬥爭杜聰明博士、三熙案、大同醫院案、院長雙包案、找電信警察進校園、以種種方式干涉學校與附院運作,過去二十年來四代校長都和董事會起衝突,這還不夠清楚嗎?
陳家董事會:「三、高醫需要團結在一起,不容有心人士刻意製造仇恨對立,如果再蓄意抹黑,本會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吳國揚>>是的, 「高醫人、齊奮起!」我們不容有心人士刻意分化高醫,抹黑校長、抹黑海內外校友! 我們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接著, 我們深入打臉董事會的內文:
陳家董事會:「一、陳啟川先生對高雄醫學大學及附設醫院的創立,有其不可抹滅的貢獻:
1.依教育部相關資料,民國 43 年 7 月 9 日高雄醫學院 (高雄醫學大學前身,以下簡稱高醫) 函送台灣省教育廳公文所載,創辦人為杜聰明院長一事,本會予以尊重。」
吳國揚>>企圖竄改創辦人那麼多次,從民國 59 年直接刻在附設醫院牆上的石碑(目前仍存在眼科門診旁的走道)上寫創辦人陳啟川,到後來企圖在捐助章程上多次竄改創辦人為陳啟川被教育部制止, 到今天在校內外網路上都竄改創辦人,簡直馨竹難書,是哪門子的尊重? 民國 99 年 10 月 20 日教育部給董事會和學校原始創辦人公文證明,於是董事會竄改不成,竟然在捐助章程上直接刪掉創辦人那一條,這樣叫做本會予以尊重? 被教育部打臉,不認錯、不道歉,這哪是尊重? 校友會呼籲「創辦人正名」已經喊了十年, 當年還是現在的御用董事蘇榮茂當校友總會理事長時帶頭抗議陳家董事會的。
陳家董事會:「當年杜聰明博士懷抱著理想, 南下高雄倡議興辦醫學院, 獲得陳啟川先生慨捐11餘甲土地,因為兩人的遠大的理想,造就了高醫的誕生; 也成就了臺灣私人興學的典範。兩者的貢獻, 絕不是有心人士可以抹滅!」
吳國揚>>再重複一次,捐了需要「學校花 2 0 年分三批買回來的土地」叫做貢獻嗎? 叫做慨捐嗎? 這應該叫做欺騙!
學校創辦後數年間,陳啟川將學校基金1200 萬元拿回去自己的南和興產公司以自己名義存款、放貸,在當時的高雄市議會開會中陳啟川自己都承認了、在當時每一份重要報紙上都有記載,證據確鑿。結果最後卻是創辦人杜聰明博士被逼離
高醫。歷史事實絕不是有心人士可以抹滅!
陳家董事會:「2.高醫大董事會表示, 今年 10 月 16 日高醫創校將屆滿 62 週年,董事會己於 10 月 12 日決議擴增董事席次由 9 席擴充為 13 席,為高醫歷史建立新的里程碑,具有重大意義,相信將符合目前社會各界對私立大學的期望,也對校友們的建言做出最好的回應!」
吳國揚>>高醫校友會要求擴大董事會、增聘真正卓越聲譽有學術地位的董事,也呼籲了十幾年了,陳家董事會在陳建志的控制下死命不肯改, 還一直改聘為御用董事。這一次怎麼會要擴增董事?因為違規的事情做多了,被教育部叮包要求的,否則死命不肯改的陳建志怎麼會「回應校友們的建言」? 好,現在被逼出來擴增 4 席董事 (原來今年 4月在校友總會不是答應擴增 6 席?),怎麼選?如果選來選去都是陳家親友團,再增加10席董事也是一樣!教育部加油!不要再讓陳建志選御用董事了! 不過陳建志已經有 7 個御用董事,加上他自己,佔了 8 個,就算新增 4 席都是社會賢達,他還是控制董事會喔。所以,「陳建志不倒,高醫不會好!」
董事會誆稱「將擴增董事席次為13 席, 是高醫歷史建立新的里程碑」? 真可笑,如果真有這麼重要的里程碑,為何十幾年來海內外校友大聲疾呼卻都不做? 2016 年 10 月,高醫歷史建立的新里程碑, 是創辦人正名運動的完成:讓創辦人杜聰明博士不再遭到陳家董事會掩蓋竄改,讓高醫歷史顯現真相。
陳家董事會:「二、高醫的校地確實為陳啟川先生所捐, 不容混淆否定:
1. 依據民國 42 年 1 月 26 日公佈之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第十條規定:「本條例施行後,地主得保留其出租耕地七則至十二則水田三甲」;同條例第九條亦規定:「左列耕地經省政府核准者,不依本條例徵收:一、業經公佈都市計畫實施範圍內之出租耕地。二、新開墾地及收穫顯不可靠之耕地。三、供試驗研究或農業指導使用之耕地。四、教育及慈善團體所需之耕地。五、公私企業為供應原料所必需之耕地。」,所以陳啟川先生捐贈給高醫之1 1 甲土地,依據上述規定並非耕者有其田應予徵收之土地。」
吳國揚>>一、再重複一次,捐了需要「學校花 20 年分三批買回來的土地」叫做貢獻嗎?應該叫做欺騙!二、陳家董事會又在魚目混珠了。容我們先說明: 上述條例中的「四、教育及慈善團體所需之耕地。」是指教育團體留用繼續當作農業教育的耕地,這一點不可能適用。而且民國 40 年「三七五減租」和民國 42 年 1 月「耕者有其田」實施時,那塊地本來就是陳啟川的「私有地」而還不是高醫的,因為高醫還沒創辦。所以,只有可能引用「一、業經公佈都市計畫實施範圍內之出租耕地。」, 但是當時那一塊地是業經公佈都市計畫實施範圍嗎? 請問公佈在哪裡? 為何董事會不敢說清楚? 而且依該條規定必須是「經省政府核准者」,還要「應報請行政院備案」 (董事會是否故意漏掉這句?),請問核准函在哪裡?備案公文在哪裡?
三、高醫創辦於民國 43 年 10 月,請問董事會為何無法提出民國 43 年 10 月之前的校地「贈與證」 ? 熟悉高醫歷史的人都知道:在民國 49 年 12 月 30 日才由南和興產公司董事長陳劉玉女士 (陳啟川之母),向高醫董事會陳啟川董事長付給校地「贈與證」, 在民國 50 年 9 月 23 日高雄市地政事務所才登記。這時距離高醫創辦已經 6 年多了,請問董事會這是怎麼一回事?而陳啟川剛剛於民國 49 年 6 月 2 日因蔣介石徵召選上而擔任高雄市長。威權時代到底有多少骯髒事? 台灣土地正義的問題還真源遠流長!
陳家董事會:「2. 民國 43 年 7 月,在瞭解杜聰明博士設立醫學院之理想時,陳啟川先生慷慨捐出了今位在十全路上 11 甲 7 分的土地,這是當時陳啟川先生所擁有的最大又最方整的一塊土地。陳家捐出的土地在當時己是都市計畫範圈內的住宅用地,依照當時法規,是不需放領的土地,這也創造高醫附設醫院能有這麼好的地理位置。陳啟川先生確實為土地之所有權人,網路傳言陳啟川先生所捐贈之土地是放領給佃農的土地,故陳啟川先生無權捐贈之說法,並非事實。」
吳國揚>>一、那高醫怎麼會需要付錢跟佃農買回?再重複一次,捐了需要「學校花 20 年分三批買回來的土地」叫做貢獻嗎? 應該叫做欺騙吧!二、再重複一次, 如果引用「一、業經公佈都市計畫實施範圍內之出租耕地。」但是當時那一塊地是業經公佈都市計畫實施範圍嗎?請問公佈在哪裡?而且依該條規定必須是「經省政府核准者」,還要「應報請行政院備案J (董事會是否故意漏掉這句?),請問核准函在哪裡? 備案公文在哪裡?
三、再講一次:高醫創辦於民國 43 年 10 月,請問董事會為何無法提出民國 43年 10 月之前的校地「贈與證」? 熟悉高醫歷史的人都知道:在民國 49 年 12 月30 日才由南和興產公司董事長陳劉玉女士 (陳啟川之母),向高醫董事會陳啟川董事長付給校地「贈與證」,在民國 50 年 9 月 23 日高雄市地政事務所才登記。這時距離高醫創辦已經 6 年多了,請問董事會這是怎麼一回事?這時候已經遠遠超過民國 42 年 1 月 26 日公佈之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所規定的申請時間了,請問董事會這是怎麼一回事?
陳家董事會:「三、高醫需要團結在一起,不容有心人士刻意製造仇恨對立:高醫整個體系現有 9000 名教職員工,這個共同體內從上到下的每個人都為了高醫及社會而貢獻心力,更為擦亮高醫這塊招牌而努力,這豈容被某些有心人幾句話因而破壞殆
盡!」
吳國揚>>從上到下高醫每個人都為了高醫及社會而貢獻心力, 除了陳家董事會!所謂「不容有心人士刻意製造仇恨對立」聽起來還真耳熟,不正是威權時代對異議分子最常見的抹黑嗎?陳建志掌控高醫董事會十餘年,侵犯校方職權,和蔡瑞熊校長、王國照校長、余幸司校長、劉景寬校長等四任校長, 皆發生嚴重衝突,我們慶幸高醫校長皆有骨氣對抗不公不義,也悲悼有這樣的董事會。
陳家董事會:「此時此刻,正是高醫邁向卓越、開創未來的關鍵時刻,如同臺灣民主化的過程,高醫也有過矛盾與對立。但董事會有決心,也有溝通誠意,會努力先解歧見、凝聚共識。未來除繼續支持校務發展外,也會加強與校友廣泛交流,齊心合作,把整個高醫的力量集結起來,擴大教育、醫療、科技及人文等規模, 一起創造具備多元、穩健、開放、透明、公益價值的高醫新時代。」
吳國揚>>過去半年來,我們對於董事會所謂的「誠意」已經有很深刻的感受啦,包括今年 4 月改選前欺騙校友會要擴增董事會為 15 名董事、突然訂定校長考核辦法、董事會提案要求學校「處理」 學生、一再指控廣大校友是「惡意破壞」!
我們要嚴正告訴高醫董事會,講再多的場面話,也無法為董事會的惡劣行徑掩蓋事實,今日的台灣講求的是公開證據與資訊,讓事實透明的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