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兩公約勿淪形式主義 人權團體籲明確規範各部門人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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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勿淪形式主義 人權團體籲明確規範各部門人權義務

 2017-01-20 15:26
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發表會後,多個ngo團體召開聯合記者會指出,在審查過程中看到的問題包括政府對人權議題認識不夠深入,以統計數據回答問題,呼籲政府應積極落實國際審查的建議,明確規範各部門的人權義務。圖/張家銘
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發表會後,多個ngo團體召開聯合記者會指出,在審查過程中看到的問題包括政府對人權議題認識不夠深入,以統計數據回答問題,呼籲政府應積極落實國際審查的建議,明確規範各部門的人權義務。圖/張家銘

法務部本周舉辦「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今(20)日由10位國際人權專家提出包括死刑、同性婚姻、通姦罪等共78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會後參與會議的80多個NGO團體也在場外召開記者會,指出目前兩公約在國內法律上落實程度仍非常有限,而政府面對專家提問經常「實問虛答」,以統計數據迴避實質內容,呼籲政府應明確規範,不要讓兩公約淪為宣言口號。

2009年台灣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內法化,2013年10國獨立專家組成的國際審查委員會受邀訪台,就台灣當時現況給予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2016年台灣針對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提出詳盡「回應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報告,也針對兩公約提出第二次報告;10國獨立專家組成的國際審查委員會本月16日到20日受邀訪台開會,昨天深夜做出78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指出,《兩公約》從2009年內國法至今已8年,政府雖然邀集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卻對於專家提出的問題實問虛答、避重就輕,且司法院對於公約法律地位的說法,等同承認人權公約至今對司法系統沒有約束力,因此希望司法院和各級法院應該深入討論。

黃怡碧宣讀聯合聲明提到,兩公約雖透過施行法而具有國內法效力,但目前實際上仍只是淪於望文生義的形式主義,有專家明確建議兩公約應提升到憲法層次的效力,呼籲政府應檢討兩公約施行法,明確規範行政、立法、司法各部門的人權義務。

婦女新知基金會的林秀雲指出,在性別議題上,他們和同志諮詢熱線、台灣同性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等重申,在同性婚姻、反歧視法、性侵害問題、跨性別手術、人工生殖法及通姦除罪化等議題上,請政府不要再把責任推給「社會共識」,應採取積極措施,落實2013年第一次的建議內容。

而數個原住民團體也表示,在這幾天的會議中,可以看到許多台灣政府官員對原住民的認識還是停留在小學課本的階段,甚至說出「原住民都住在山上」這樣的話,他們也強調,政府不應該繼續把原住民權利和福利措施劃上等號,必須充分落實原住民的自決權,包括在傳統領域、獵槍、文化等議題上都要有全面的檢討。

反迫遷連線則說,政府對居住權議題與迫遷議題似乎仍停留在多年前的狀態,毫無進步,專家屢屢問及財產權與居住權之間的衝突,以及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徵收、重劃等開發制度結合經濟與土地炒作的問題,但政府相關部會卻還是無法脫離將土地與住房都當作商品的邏輯,希望政府全面暫停相關爭議個案,檢討法規與政策,否則將與過去不承認居住權的馬英九政府沒有兩樣。

另外包括勞動、身心障礙者、環境、外籍移工、新移民等問題,民間團體也紛紛提出這幾天的觀察和訴求,最後他們表示,也想問問總統蔡英文,曾以人權作為執政基礎,但4年後要留下什麼樣的人權傳承?曾經承諾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合時能成立?盼政府掌握契機,真正落實「兩公約」和審查委員會的結論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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