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彰縣補助老屋活化8/15截止收件 最高補助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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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補助老屋活化8/15截止收件 最高補助50萬

 2016-07-11 19:19
彰化縣各鄉鎮市都有很多深具特色的老屋,田中的街屋就是屬小家碧玉型,可惜田中出過兩個縣長,都無法保留這些美麗的街屋。縣府願意提供補助讓老屋新生,是一項好的開始。若能在建築法規上彷照荷蘭等西歐國家,老街的建築立面應和周遭環境相符合,台灣的建築美學才能算有一個小小的起步。(圖:陳婉真)
彰化縣各鄉鎮市都有很多深具特色的老屋,田中的街屋就是屬小家碧玉型,可惜田中出過兩個縣長,都無法保留這些美麗的街屋。縣府願意提供補助讓老屋新生,是一項好的開始。若能在建築法規上彷照荷蘭等西歐國家,老街的建築立面應和周遭環境相符合,台灣的建築美學才能算有一個小小的起步。(圖:陳婉真)

彰化縣政府為鼓勵民間加入保存老屋、活化經營閒置老屋的行列,今年度首次編列預算,辦理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11日上午在鹿港民俗文物館廣場旁舉行記者會,宣布補助受理期限延至8月15日止,歡迎符合資格者提出申請。

  縣府說,凡具有歷史文化再利用價值,且為1971年以前興建完成的老屋,都可以提出申請補助,也希望透過鄉鎮市公所或是文史工作者等公私部門的力量,大家共同努力來活化彰化縣內具有歷史文化意涵的老屋,讓老屋不會被城市遺忘。

  本補助資格對象,是以建築物位於彰化縣,且於1971年(含)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並有保存再生價值者;且非屬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列入特定區域(如國家歷史風景區)規範之建築物。申請者為建築物或土地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彰化縣各鄉鎮市公所、基金會、文史工作室或其他以歷史老屋營造為宗旨之法人均可提申請。

  本補助項目主要包含「小型修繕類」和「文化經營類」,其中小型修繕最高每案可補助50萬元,文化經營方面可補助房屋租金每月最高每案可補助5千元。其中「小型修繕類」是以進行歷史老屋之整建或修繕,並後續提供民眾自由參觀、消費的老房子;「文化經營類」則於歷史老屋從事有助於提升在地生活、文化藝術,或傳統技藝等相關事項。

  本案原於105年5月底公告開始受理,為讓縣民更充分的了解及參與本次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計畫,本次申請補助受理截止日期延至105年8月15日止,後續經聘請專家學者審查,審查通過後即可獲得經費補助。

  申請補助須房屋及其土地全體所有權人應有部分計逾三分之二同意。申請規定詳補助實施要點、補助須知及申請書,申請文件可在彰化縣政府、彰化縣文化局、南北管音樂戲曲館、員林演藝廳服務台開放索取,或上彰化縣文化局網站查詢下載(http://www.bocach.gov.tw)或電話洽詢04-7510709陳先生,歡迎符合資格的民眾或團體提出申請,一起讓更多人在老屋實現夢想,讓老屋風華再現,重修舊好,老屋展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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