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醫學生進入臨床的衝擊,最開始的也許是如何把課本中的知識變現成臨床「正確」的觀察、診斷、以及決策。從方法學、病生理機轉、到如何獨立實戰,希望透過依歸準則的指引不鑄下錯誤。實際上臨床要處理的問題不只是有沒有依賴準則做好判斷那樣的單純。如果我按照認知中正確的方式去做,反而造成病人更大的痛苦,那我所認為的正確就是對的嗎?病人不是機器人,面對不同的決定而有無法預期的情緒,我們又該如何自處、作出合情合理的決定、乃至在不得不說抱歉時,尋找兩全的可能,總有一些超出課本知識、臨床技能的範圍。這卻是每位一線醫生終將面對的日常,在過去在課堂中是難以想像的。
剛好在診間碰上一個頗有情緒張力的場面,當時我很驚訝:老師已經窮盡所能的按照「正確」方式操作,還是遇到這樣的局面。旁觀處理的過程中有很多反思,那些看似尖銳的問題在討論下有機會挖出更深層以及實務面的解答。
背景故事、提出問題
今年1月有一位中年女性到診間,右前臂上只有一個橫切的手術傷口,摸不到腫瘤,影像上也都看不到,只有術後檢體的病理報告提到在組織邊緣發現癌細胞(Positive margin)。原先看診的診所、醫院,也都沒有影像記錄,但因為是需要切除乾淨的肉瘤,就算處在資訊很缺乏的情況,還是要進行手術。理論上進行手術時,應該讓切口盡量與血管、神經平行,才可以減少傷害,因為上一次手術以橫向切除,導致我們這次要切的更大、補更大的皮。
病人術後因為補皮的關係,要打石膏、避免移動,隔天就覺得打著石膏很痠、不舒服。我們才讓他清醒的時候把石膏拿下,只要注意不要過度移動,晚上睡覺時再打上石膏,病人很不舒服、也很焦慮。因為傷口的位置,為了最大保存功能,加之無其餘參考資料,我們先依照經驗由疤痕處往外切2公分。事前就告知過病人,可能仍會在組織邊緣發現癌細胞,就需要繼續往外切。然而在2月回診告知病人必須繼續往外切時,對病人來說如同晴天霹靂,當場合併低血糖險些暈厥,躺臥十分鐘,並吃了護理師提供的糖果才漸漸恢復,期間醫師不斷向病人夫婦說明以及給予安慰,他們的情緒才比較穩定,選擇繼續相信醫師。但病人想要一次往外切更多,以絕後患,醫師表示理解病人心情,如果堅持也會尊重,但因為傷口接近手腕,往外多切可能會讓肌腱露出,對日後的恢復、功能保存上都會比較不好。建議一步步作,乾淨時直接收手,由於有標示方位,就算切多次犧牲的面積比較少,在臨床上對病人比較有利。病人最後接受。
我本來只是會覺得這些醫師到底為什麼要做這樣的決策,當見識到選擇說真話的場面後,仍不能接受但較能理解他們在害怕什麼。
所以我以此臨床情境為例提出三個問題:
問題一:病人的所願與規範牴觸,怎麼辦?
所謂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臨床診療指引)是一種醫界普世準則,是對醫師跟病人的保護,一旦超過診療指引的部分就屬於個人選擇,可以先了解病人最大的擔心究竟是什麼,畢竟醫生是依據存活率、復發率等數據推薦病人適合的治療,但是對於生命價值的評估卻只有病人本人可以做決定,因此關於治療選擇還是有協商的空間,醫師可以拒絕自己認為傷害過大的治療選擇。
現在醫師已經不再握有醫療的絕對權力,我們更加強調病人擁有對自己身體的決定權,因此我們應該向病人分享可能的結果,再讓病人做決定。當然醫病共享決策不代表醫生就只能中立的陳述資料,因為就算攤開資料給病人,病人仍然未必能真正全然了解(或者比你了解)。如果我們心中有比較適合病人的方式,在告知所有可能選擇後,可以「推銷」自己認為最適當的方法,分析其優劣,對於傷害較大的選擇亦可以強力勸退。可以利用過去臨床遇到個案的經驗做為對照,讓病人更有感覺、對於推薦的方式更有信心。
最後,病人究竟在意的是什麼,其實在不同的階段他們在意的會不一樣,病人現在身上有腫瘤,他覺得重要的事把它切乾淨。之後,生活功能才是他真正在意的,也就是後遺症。這部份的權衡,醫生也應事先跟病人討論好。
問題二:告知壞消息的心態及方法
雖然說真話很重要,我們應該磨練說話技巧以降低衝擊,但也不能因為想要避免情緒風暴就避重就輕,反而讓病人喪失知的權利。一開始就不要把話講太滿、最壞的情況要一點一滴提早透露給病人跟家屬,讓他們能夠慢慢消化、有心理準備。也要讓病人有疑惑的話,能有時間發問討論,不要只是單方面在告知。確認病人都懂了再繼續說明,也需要視病人反應調整告知的方式與程度。最後,要給予一些希望,如還可能的治療方式、後續照顧,以比較歡樂的方式來結束談話。
對於這個個案,醫師後續有補充:對於一個要切乾淨的肉瘤發現沒切乾淨,有三種可能反應,第一種是當作已經切乾淨、一種是後續用其他治療、最後一種是告知病人並勇於再切一次,前兩種雖也有優劣之分,都仍然算是一種逃避,對於病人的預後也不好。如果以後遇到一定要切乾淨才有較好預後的癌症時,不要做前兩種,要勇於做第三種人。
問題三:我們該如何說抱歉
病人很容易就覺得醫生有錯,但我們要區分哪些是自然病程、哪些是犯錯。醫學上有很多不確定性,需要事前想過列出來、在執行前跟病人告知可能產生的併發症,才不會有誤會。
如果犯錯了就需要道歉。用意有三,一個是就算你不說,病人還是可能覺得是你的錯,你道歉會讓他比較好受;第二個是反省自己;第三,也是臨床上重要的,是你必須說明清楚、並負責到底。
我實習的醫院認為道歉這件事不應該給一個人獨自去面對,醫院有一個相關的小組,會協同處理,一面釐清真相責任、一面對兩方進行輔導,可以有更圓滿結果。
還有一件事…
最後,討論中有人發現,我之所以提出這件事,除了因為病人當下很受傷外,我自己也受到很大的影響。在告知壞消息時我們也要照顧自己的情緒。在醫學人文個案討論會,我們把讓自己不安的事件提出來和大家討論,這是很好的做法,透過把事情說出來跟大家討論,我們可以化解一些東西。希望大家受傷時也可以找人討論、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學習化解這種情緒、照顧自己才能照顧病人。
消防員在救重大災難後,很多人要面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問題,像上次普悠瑪事件的總指揮,在幾個月後自殺,非常令人惋惜。在臨床中,雖然跟災難現場是不同場域,但除了要面對那些無常與病痛,這些不得不背負的情緒現場何嘗不是一種壓力的來源,如何正確的發現、面對、自處、和解,都是行醫之路上需要面對的課題,才不會在黑洞大到快吞噬一切時,被扭曲成不再熟悉的樣子,如此誠然可嘆,也是醫師行醫之路上需要自我警惕的地方。承認自己的脆弱,尋求支援,反而是好轉的開始。
結語
在醫療場域中,我們凝視的目光漸漸從知識技能的熟練轉向那些教科書未必教我們的地方,這些地方的複雜在於醫學知識外,我們該如何面對與承受那些來自期許的投射、喜怒哀樂的反饋、乃至失望的傾訴,在這個狀況下做出合情合理的決定。原來一旦牽涉到人,一位醫師終究很難只透過醫學知識的護航全身而退。但也在學習處理這些精微的課題中,人性的價值與尊嚴可以於疾病之外重新受到發現與重視,這又何嘗不是懸壺濟世的最高境界?
※本文轉載自:元氣網醫病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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