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以涉及與北韓貿易為由,將兩名台灣人及相關企業列入制裁名單,外交部今(31)日表示,司法單位正依法進行偵辦,政府也將持續配合聯合國安理會落實相關決議,同時呼籲民眾及企業,切勿從事違反聯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的金融及商業行為,以免遭受制裁。
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OFAC)30日以涉及與北韓貿易為由,將台灣人黃旺根、陳美香夫婦與瑞邦海運、瑞榮船舶管理公司、在香港註冊的瑞誠海運公司列入二級制裁名單;上述公司至少一次與北韓進行進出口貿易。
新聞稿指出,2018年4到5月間,瑞邦首席執行長兼第一大股東黃旺根等人透過巴拿馬籍船隻「上元堡」(Shang Yuan Bao)運送177萬升石油赴公海與北韓船隻白馬號(PAEKMA)交易;另外美方在新聞稿中也感謝台灣在持續打擊北韓規避制裁,以及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與飛彈計畫獲取資源的努力。
對此,外交部透過新聞稿表示,有關美國財政部新公布與北韓交易的個人及實體制裁清單中,包含我國個人及公司,我國司法單位刻依法對我國管轄範圍內涉及資助北韓的公司及個人進行偵辦。對於進入司法程序的個案細節,外交部一貫不予評論。
外交部也說,我國做為國際社會負責任的成員,一向積極配合國際制裁北韓的行動,並獲得美國及國際社會的高度肯定。
外交部指出,未來我國政府將持續配合聯合國安理會落實相關決議,並與國際社會密切合作,力促北韓政府儘速放棄核武計畫以維護區域和平及安全,外交部也再度呼籲我國民眾及企業,切勿從事違反聯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的金融及商業行為,以免遭受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