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到現在,74年了,在這一段漫長的歲月當中,中華民國的恐怖、愚民和奴化政策,使善良的台灣人民對戰後的台灣地位和台灣人民的權利沒有概念,而在海內外糊塗受辱。
1945年6月間,中華民國所參與簽署、同年10月間生效的「聯合國憲章」,除了強調民族自決之外,還在「託管系統」的專章裡面規定:敵國的分離地得交予聯合國託管,前途由公民投票決定。台灣是「敵國」日本的分離地,因此,戰後台灣的前途必須由公民投票決定;為了這個緣故,盟軍指派中華民國接管台灣,如同美國佔領日本一樣,是暫時性的,中華民國並沒有取得台灣主權,卻讓陳儀在接管的儀式上做假,謊稱台灣從此「正式重入中國版圖」,從而以假當真,宣傳台灣的「光復」。
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蔣介石派兵到台灣屠殺百姓、捕殺菁英,目的就是在和平會議尚未召開之時,在「假光復」的情況下,乘機封殺台灣「真獨立」的機會。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兩個月後,中華民國流亡台灣。
聯合國憲章 台灣前途公投決定
1951年9月,「對日和約」根據「聯合國憲章」的精神完成簽署,日本在和約中放棄台灣,讓台灣去施行決定前途的公民投票。薩爾瓦多政府甚至在它的和約批准書上聲明:台灣主權的移轉必須取得台灣人民的同意。翌年四月,和約生效,美國結束對日本的佔領;中華民國卻因為「回不了家」而繼續作為流亡台灣、代表中國的「空殼」政權,使蔣介石在流亡之後的3年間數度明言「中華民國已經滅亡」。
由於中華民國沒有台灣主權,戰後的中國沒有台灣,因此,自1971年10月起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樣沒有台灣主權;換句話說,台灣的獨立建國乃是自日本放棄台灣之後的獨立建國,它和中國一點關係都沒有,中國的反對聲明和恫嚇都是子虛烏有的假話!這也是中國政府歇斯底里地拼命要求「九二共識」的理由。
四分之三個世紀以來,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為了本身的生存,從來不敢提「聯合國憲章」和「對日和約」這兩項規範戰後台灣地位和台灣人民的權利的國際文獻;相反的,它總是借用它自己發明的「開羅宣言」(或即1943年開羅會議的「會議公報」)來詐騙台灣人民。今天,台灣的國中、國小教科書仍然保持「戰後台灣歸屬中華民國」的敘述,這種無中生有的偽詐文字乃是中華民國對台灣人民絕大的愚弄和侮辱。
人們都知道,真理愈辯愈明;而假的終歸是空的。從「聯合國憲章」和「對日和約」關於台灣的內容,任何人都看得到,台灣的獨立公投是戰後台灣人民的權利,也是全世界的共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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