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立院初審通過 散播災害謠言致人於死最重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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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通過 散播災害謠言致人於死最重處無期徒刑

 2019-03-13 17:13
內政部部長徐國勇指出,防災最怕的就是假新聞,內政部要遏止救災時的假新聞,相信國人都會支持。圖/民報資料照
內政部部長徐國勇指出,防災最怕的就是假新聞,內政部要遏止救災時的假新聞,相信國人都會支持。圖/民報資料照

假新聞影響國安,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3)日初審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明定,若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內政部長徐國勇指出,防災最怕的就是假新聞,相信國人都會支持修法,對消防人員也是一個保障。

去年九月日本大阪風災,傳出中國派遣接駁車接駁台灣旅客的假消息,造成輿論指責駐日代表處辦事不力,駐日代表處大阪辦事處前處長蘇啓誠輕生,日本放送協會(NHK)也以「假新聞害死外交官」專題報導。行政院去年底也通過7項修正草案防治假消息,均列為立法院本會期最優先法案。

行政院通過的草案包括災害防救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糧食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廣播電視法、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等,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害防救法初審通過條文明定,若明知災害不實訊息,卻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者,可處新台幣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若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初審條文指出,若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內政部長徐國勇今日前往立院列席備詢,會前受訪表示,防災最怕的就是假新聞,消防人員救災時,若有假新聞出來,會讓救災績效大打折扣,甚至無效,如果消防員往假的地方去,那邊可能沒有災害,也有可能造成消防人員傷亡,所以內政部要遏止救災時的假新聞,相信國人都會支持、同意,對消防人員也是一個保障

另外,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現行法的災害分類中,化學災害定義限縮在「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無法將複合性災害及多樣性化學災害納入,因此建議修正為「危害性化學品」。經協商後,朝野達成共識,修正為「造成危害之化學品物質災害」。

初審通過條文也新增,若民間運用閒置空間或建置物,設置防救災教育設施、場所,或對實施全民防救災教育工作有傑出貢獻的機構、團體或個人,及民眾主動加入防救災的志工等,政府應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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