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契貴婦團」一案,桃園地檢署8月對涉案的勞乃成、李蒨蓉等人做出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今(2)日將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檢署續行偵查。
桃園地檢署不起訴時表示,601旅函請調查勞乃成等人涉犯要塞堡壘地帶法之非法入出及攝影要塞處所、陸海空軍刑法之竊取及侵占軍用物品,即阿帕契直升機飛行頭盔、洩漏軍事機密、洩漏國防秘密、欺瞞衛哨、刑法洩漏國防秘密等罪嫌案件,勞乃成等15人犯罪嫌疑不足,因此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桃檢做出不起訴處分後,依職權須送台台灣高檢署再議,審核認定是否無誤,台高檢分案審查後發現,此案涉及《陸海空軍刑法》第20、21條的洩漏軍事機密罪,該條法規是內亂罪的特別法,屬於二審法院管轄,認為管轄不合法,因此撤銷不起訴處分,將此案發回桃檢,再由桃檢依規定轉給高檢署接手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