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勞資雙方今(28)日下午再度進行勞資協商,復興航空傍晚發佈新聞稿表示,初步已經與勞工代表達成共識,包括全體原員工11月薪資提前到11月30日匯款,12月薪資也會在明年1月5日匯入,同時在資遣費計算上,也達成只要年資3年以上員工,資遣費將優於勞基法,資遣費計算並將納入運務人員的執照加給、空服員外站津貼等。不過企業工會代表則爭取年資一年一個基數計算,另外加50萬元為補償。
復興航空無預警停飛並將解散,立刻影響近1800名員工生計,興航28日下午3度與企業工會展開勞資協商,並與非工會的勞方代表達成部分協議。興航發佈聲明表示,經與員工代表郭達成包括剩餘薪資發放、資遣費計算與年資計算等共識。
興航指出,目前已同意全體員工11月份薪資從原訂的12月5日,提前於30日匯款;12月份薪資則於2017年1月5日匯入。而資遣費的發放時間,也由法定最後離職日30天內,縮短於15天內發放。
而資遣費計算上,也達成若年資在3年以下員工,資遣費將按現行勞基法計算,每滿1年以0.5個月計算;但年資滿3年以上、未滿10年員工將優於前者別;年資在滿10年以上員工,又將更優於前者。另外,資遣費中平均薪資計算基數,也將增加運務人員的執照加給,以及空服員外站津貼。機師部分,留任奬金將依合約發給,而總公司也將持續提供轉業資訊。
不過,企業工會強調,目前雙方並未達成共識,工會認為,要求公司給予違約金30萬元加損害賠償金20萬元的訴求非常合理,因為當初每一位空服員進入復興航空職場都必須簽立30萬元的合約,基於合約對等,勞方應該也能向資方訴賠30萬元,另外20萬是基於損害賠償的立場,共50萬元賠償,同時也呼籲未加入工會的勞方代表也一起加入工會,共同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