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獵雷艦弊案 監院彈劾前海軍司令陳永康、副司令蒲澤春等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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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雷艦弊案 監院彈劾前海軍司令陳永康、副司令蒲澤春等4人

 2019-02-01 17:25
監委調查海軍獵雷艦弊案,監察院今(1)日通過彈劾前海軍司令陳永康(圖)等4人。圖/維基(苗栗縣政府)
監委調查海軍獵雷艦弊案,監察院今(1)日通過彈劾前海軍司令陳永康(圖)等4人。圖/維基(苗栗縣政府)

監察委員調查海軍獵雷艦弊案,監察院今(1)日通過監委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李月德提案,彈劾前海軍司令陳永康、前海軍副司令蒲澤春、前高雄市海洋局局長王端仁、農委會漁業署研究員陳文深4人,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海軍司令部「獵雷艦」專案計畫的得標廠商慶富造船公司,疑多次利用取得標案機會,向銀行詐貸新台幣205億元;仉桂美等監委在2017年立案調查。

監察院今天發布彈劾案件審查決定書,以記名投票方式,通過彈劾陳永康、蒲澤春、王端仁及陳文深,陳永康、王端仁、陳文深均以8票成立、4票不成立,蒲澤春則是9票成立、3票不成立。

根據彈劾案件審查決定書,海軍核定「康平專案第二階段」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要國艦國造6艘雷艦,但時任海軍司令的陳永康與海軍副司令蒲澤春,大幅放寬「投標廠商的資格與特殊獲巨額採購認定標準」,又未督促所屬審慎規劃方案,輕忽得標廠商因資本額過低,是否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設備等能力,足以應付長達12年的獵雷艦採購案,導致獵雷艦案建案任務失敗,影響國家安全至鉅。

彈劾案件審查決定書指出,王端仁、陳文深在2016年10月7日赴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協調興達漁港獵雷艦造艦廠房用地,言行不當,引致社會大眾認為偏袒特定廠商的不良觀感,均引致社會輿論批評,強烈損傷行政機關廉明公正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核有重大違失,依法提案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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