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老師們開「勞力士」級診所 醫事司長石崇良:並不認同名醫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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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們開「勞力士」級診所 醫事司長石崇良:並不認同名醫效應

北巿衛生局:若醫療機構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可罰5至25萬元

 2017-03-23 15:28
醫者診所主打名醫群,未開幕已轟動。圖/摘自醫者診所臉書粉絲團
醫者診所主打名醫群,未開幕已轟動。圖/摘自醫者診所臉書粉絲團

還未開幕即已造成轟動的醫者診所,因為初診費用破萬引發討論。台大急診部醫師出身的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回應自己「老師」們的創新想法表示,他個人尊重多元市場,就好比一家公司請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去演講,跟請他的演講的價格一定不同。但坦白而論,「並不認同名醫效應,有許多同等資歷的資深醫師也都還在健保體制下服務,很多疾病在健保體系下就能得到治療」。

醫者診所的初診費用據聞高達1萬2千元,石崇良表示,根據《醫療法》21條, 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醫療收費上限訂定因地制宜 北巿未有開罰紀錄

石崇良說,當初訂定此法,考量的是因為每個地方生活消費水準不同,由地方審視一般醫療水準和生活消費水平去整合合理性,雖說知識無價,但醫療相關費用仍得在大家衡平之下、主管機關許可後才能收取。若有醫療診所不落實之處,裁處主責機關也在地方,中央予以尊重。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何叔安指出,醫者診所的醫療費用還沒報來,開業之前必須先經核定才能跟病人收費。依據《醫療法》21和22條規定,醫療費用除必須事先報請核定之外,且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收據。若是醫療機構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依法開罰5至25萬元。

目前市場上林立的自費醫療診所不少,何叔安表示,尚未有個案違反上述法令,沒有裁罰的前例。至於醫者診所的費用是否如媒體所指,因為尚未獲報無從得知,且即便是這個價格,也要看實際內容和項目,或許它包含多項檢查、診療等費用,1萬2千元只是概括性的說法。

高價自費門診出現 更凸顯健保資源重要

談到對名醫開設高價自費門診的想法,石崇良指出,醫者診所是一個完全非健保特約的診所,在法律上並未禁止開設,一切依規定來就好。

但他認為,台灣大部分醫療機構、高達9成都是健保特約機構,「很多大家所認同的名醫也都在健保體系服務很久時間」。他個人並不認同所謂的名醫效應,醫療人員都經一定訓練和經驗累積,很多疾病能在健保體系下即可以得到治療。

無論如何,石崇良認為高價診所的設立反映了市場的多元性,「就好像邀請比爾蓋茲演講和邀請我去演講,想必是不一樣的價錢。」另一個角度看,也更加提醒民眾珍惜健保資源,因為有那麼多資歷和經驗相當的醫師也都在健保下提供服務,健保真的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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