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花蓮旅宿現拋售潮? 觀光處:蘇花改通車仍是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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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旅宿現拋售潮? 觀光處:蘇花改通車仍是利多

民宿交易熱絡 縣府提醒:民宿買賣無關經營權移轉

 2017-10-03 19:21
花蓮民宿出售明顯,縣府則認為交通蘇花改通車後,觀光將回歸正常機制。圖為蘇花公路連續假期車潮。本報資料照片/王志偉攝
花蓮民宿出售明顯,縣府則認為交通蘇花改通車後,觀光將回歸正常機制。圖為蘇花公路連續假期車潮。本報資料照片/王志偉攝

花蓮民宿供過於求?花蓮縣府觀光旅遊處長彭偉族今受訪表示,市場最近傳出民宿拋售消息,但其實仍有許多民宿和旅館業者,持續投入花蓮旅宿市場,一般認為與108年蘇花改通車的期待有關,他同時也提醒,「民宿登記證」是不能買賣的,買賣雙方都應注意自身權益。

最近持續有媒體報導,花蓮旅宿供過於求,並出現拋售潮一事,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表示,民宿是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的住宿處所,民宿登記證買賣是無效的,民宿買賣指土地及建物等不動產之買賣,無關經營權之移轉,縣府今天也特別提醒民眾瞭解。

按民宿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民宿應是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並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且現行管理辦法規定民宿最多僅得經營5間客房,所以大型團體的住宿並非民宿業的主要客群。

彭偉族表示,旅宿業的消長是隨著自由市場供需而決定的,前幾年大量開放中客來台,為搶這塊大餅,民宿即如雨後春筍般快速成長,尤以103年至105年上半年為最;然而,外在環境變遷,自105年下半年起,新設民宿案件則有明顯趨緩的現象。 

彭偉族指出,依據民宿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之意旨,民宿之經營並不因其房地產之買賣或過戶而隨之移轉,也就是說民宿經營之主體變更時,應重新辦理登記,即原經營者應在出售民宿所在之房地產時,應同時辦理註銷登記,而不是買受人得以接續經營,希望民眾了解,並注意自己的權益。

至於為何至今仍有許多民宿和旅館持續投入花蓮旅宿市場?彭偉族則表示,據分析應是對蘇花改全線通車多有期待,多數旅宿業者亦表示樂觀,希望完善的觀光環境及便捷安全的交通能引進更多的遊客到訪花蓮,創花蓮觀光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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