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花蓮縣長參選人劉曉玫昨天指控,花蓮縣長傅崐萁用公款招標,把印有自己和中國國民黨花蓮縣長參選人徐榛蔚照片的米發放給縣民,她與律師到高檢署告發兩人涉嫌賄選。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已分案深入調查,將確認這個行為是否違法。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在新聞稿表示,花蓮縣長傅崐萁利用端午節前夕發放物資名義贈送白米,並於每包白米上印製傅崐萁、徐榛蔚照片,涉嫌利用花蓮縣政府公帑為縣長參選人徐榛蔚賄選一案,業經花蓮地檢署分案偵辦
檢方表示,民進黨花蓮縣長參選人劉曉玫昨天上午在黨中央舉行「拒絕賄選,檢調硬起來!」記者會,劉曉玫指出,花蓮縣長傅崐萁利用花蓮縣政府公告招標,把印有自己和中國國民黨花蓮縣長參選人徐榛蔚照片的白米發放給縣民,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圖利一案,。
劉曉玫告發內容,指出花蓮縣長傅崐萁利用花蓮縣政府公告招標採購白米,將三公斤的白米各一包裝成一袋,發送給十三鄉鎮選民,米袋上印有傅崐萁和徐榛蔚夫婦的照片,是「夾帶圖利的行為」,認為涉嫌賄選、貪瀆罪嫌。
經花蓮地檢署剪報分案,由檢察長指派專責檢察官指揮偵辦,以確認傅崑萁夫妻等行為是否違法。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今天呼籲,各行政機關人員切勿利用行政資源為特定參選人助選、行銷,或使選民有賄選、助選聯想之不當行為,一旦有任何疑似賄選不法之行為,檢方必定分案究辦。各參選人也應體認公平選舉是民主的基石,建立不易,各參選人務必遵守競選規範,切莫不當利用國家資源作為自己競選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