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還我錢來 華隆自救會要求政府代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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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錢來 華隆自救會要求政府代位求償

退休金無著 送陳情書進勞動部 發生推擠衝突

 2014-03-14 15:22
近50位華隆退休員工在勞動部前高喊「華隆案尚未解決,勞動部代位求償」。(記者陳淑貞攝)
近50位華隆退休員工在勞動部前高喊「華隆案尚未解決,勞動部代位求償」。(記者陳淑貞攝)

受到聯福等關廠失業勞工案,勞動部決定撤告還錢結果鼓舞,10多年來遭資方積欠退休金的華隆員工,14日清晨特地從苗栗北上,要求勞動部出面,比照17年前對聯福案的處理方式,向資方「代位求償」。由於抗爭民眾不滿勞動部官員未接下陳情書即轉頭離去,爆發一波與警方推擠衝突,自救會成員並下通牒,要求政府兩週內回應,否則將發動更激烈的抗爭行動。

圖說:企圖將陳情書送進勞動部的華隆退休員工,與警方發生一波推擠。

(記者陳淑貞攝)

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勞動部對聯福、東菱等5案12人求償案敗訴,勞動部隨後表示,撤回所有進行中的訴訟案,依法請求後勞工償還的款項並將返還。

由華隆紡織廠退休員工所組成的自救會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中,以「國家法制保護不健全」、「主管機關未盡監督義務」、「社會補償責任」3點,判決勞動部敗訴;用同樣的標準來看華隆案,同樣都是因為法制缺漏及主管機關稽查不周,自然吻合「國家補償」要件。

自救會會長李翠明說,從民國83年起,華隆資方提撥退休金數額就明顯不足,甚至還出現「帳戶0元」狀況,但負有稽查責任的苗栗縣政府勞社處,卻始終漠不處理,直到94年對華隆資方開出沒有作用力的「警告」通知,又遲至101年華隆員工發動抗爭,縣府才做出罰款動作,但相較於300多位退休員工總計約3億元的退休金,縣府開出共56萬的罰款,資方根本不痛不癢。

在抗議聲中,有一位女性的聲音特別憤怒高亢。今年已經60歲的華隆退休員工林瑞蓮說,先生30幾歲就過世,自己是單親媽媽,茹苦含辛憑雙手之力撫養兒子長大,還要奉養現已90高齡的公公,真的很不容易,89年夏天時,有兩個月的時間,公司完全沒發薪水,要求員工共體時艱,只要有訂單能出貨再攤還,員工們也是儉腸略肚全力配合,直到98年退休,資方才還清積欠薪資,卻同時要求她簽下協議書,同意資方每月先給付退休金的利息,101年後再分20期歸還積欠約70萬的本金與利息。但之後不僅退休金的部分無著,前3年的利息也是愛給不給的,資方白紙黑字寫下的承諾只是一張廢紙!

她泣訴,雖然60多萬在資方眼中不多,但每一塊錢都是自己犧牲陪伴孩子長大的時間,以青春掙來的血汗錢,她期待領了退休金後,可以改善生活,活得有尊嚴,因此拖著頸部長骨刺加上脊椎側彎嚴重,現在正在進行復健的身體,她也要上街討公道。

對於華隆自救會的陳情,勞動部指派勞動關係司爭議科科長羅忠政出面接受陳情書,但因抗爭工人要求勞動部對苗栗縣政府稽查是否不力表態,羅忠政以非關權責且不能代表勞動部發言為由,轉身離開現場,這個動作激怒抗爭勞工,在「落跑政府」、「縮頭烏龜」、「還我棺材本」、「潘世偉踹共」的口號聲中,群起向勞動部大門前進,要將陳情書送進去,因而與現場戒備的警方爆發一波推擠衝突,大同分局並在10點40分第一次舉牌警告。但在雙方節制下,衝突並未擴大。

自救會要求勞動部,針對「代位求償」,及修改《勞基法》28條以保障退休勞工權益的兩點訴求,在兩週內正面回應並提出具體方案,否則會再展開更激烈的抗爭,希望政府「不要再逼著工人去臥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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