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4)日表示,農曆春節假期,家人團聚將採買各式各樣的應節食品,呼籲民眾購買食品時,透過「營養標示123:1確認份數、2留意熱量、3明智選擇」,認清食品的包裝標示,挑選健康又安心的食品,歡度春節。
行政院指出,「營養標示123」有三步驟,第一,民眾可先確認整包食品含有幾「份」,食品的營養標示可採「每份及每100公克/毫升」與「每份及每日參考值百分比(%)」2種計量方式,並確認是否有標明「每份」的食品營養素含量及熱量。第二,需留意實際食用的總熱量,依每份食品的熱量乘以食用的份數,才是吃進去的總熱量。
行政院進一步指出,「營養標示123」的第三步驟,是依個人的飲食需求,明確選擇所需的營養素,食品包裝的營養標示詳載熱量、碳水化合物、蛋白質、鈉、飽和脂肪等相關訊息,民眾可以每日建議攝取量2,000大卡為參考基準,瞭解所攝取食品的營養素與熱量含量所占的每日攝取比率。
行政院表示,民眾應優先選購有完整包裝的食品,並留意包裝外觀是否破損、是否有明確標示食品內容物、有效日期、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原產地等資訊。其中,內容物依序列出含量高的成分,民眾可從標示的順序,判斷內容物成分的含量。此外,也需仔細確認產品是否在標示的有效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