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政院開藥方:重大建設採最有利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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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政院開藥方:重大建設採最有利標

 2016-06-15 16:13
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宏謀表示,未來行政院工程會將加速改革工程採購決標方式,鼓勵工程採購機關靈活善用採購策略,重大工程建設採用最有利標評選優良廠商。(政院提供)
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宏謀表示,未來行政院工程會將加速改革工程採購決標方式,鼓勵工程採購機關靈活善用採購策略,重大工程建設採用最有利標評選優良廠商。(政院提供)

行政院今(1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公共工程採購最有利標相關事宜。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宏謀表示,未來行政院工程會將加速改革工程採購決標方式,鼓勵工程採購機關靈活善用採購策略,重大工程建設採用最有利標評選優良廠商。

「希望未來營造一個更公平、合理的公共建設環境,提升營建工程品質及相關產業國內外的競爭力」,吳宏謀說明政策規劃指出,國內一些重大公共工程常以最低標決標,造成履約不足能力的廠商搶標得標,因而在履約施工階段,發生進度嚴重落後、品質不良、爭議持續不斷,嚴重影響國家預期建設目標。

他指出,為積極改善國內營建環境,鼓勵全國各工程採購機關以最有利標選出優質有能力履約廠商,工程會正在研擬未來採購程序需採取相關配套作法,例如各機關對採購需求、採購策略包括招決標方式、履約規範及標準、估驗計價付款等,均應於公告招標前於機關內部完成審查,機關以共識決定代替以往由承辦公務員個人的判斷取捨。

此外,工程會也規劃,評選委員名單事先於招標文件公告,全部透明公開,杜絕黑箱作業、委員名單外洩等不必要爭議,亦可讓採購機關慎選委員,委員也會比較注意維護自己的聲譽;同時要求機關加強採購需求的審查,也會大量減少廠商得標後因機關調整改變履約內容的諸多爭議。

吳宏謀並指出,發生重大工安廠商的資訊揭露,也可以列為機關採購評選的重要參考,對於機關採最低標案件亦將加強抽查稽核。以上各種配套輔導策略,目的是扭轉改善現行國內各工程機關保守心態,也期待優良廠商對國家建設有更多的參與機會,共同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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