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和平‧中立‧新台灣講堂】非典型永久中立國 ​比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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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中立‧新台灣講堂】非典型永久中立國 ​比利時

 2015-06-20 06:05
國家不大,但是卻必須求取生存,這是台灣必須一直思考的問題,而歐洲的比利時是一個很重要而且有趣的研究對象。中立政策曾經在比利時的歷史運作良好,但是由於國際條件的改變與先天地理環境無法改變的因素,結盟政策卻是比利時王國為其永續發展最後的選擇。(網路資料翻攝)
國家不大,但是卻必須求取生存,這是台灣必須一直思考的問題,而歐洲的比利時是一個很重要而且有趣的研究對象。中立政策曾經在比利時的歷史運作良好,但是由於國際條件的改變與先天地理環境無法改變的因素,結盟政策卻是比利時王國為其永續發展最後的選擇。(網路資料翻攝)

壹、背景

在國際社會裡,國家難免與他國有著不同的國家利益而產生衝突或者與利益相同者合作。更由於各國的地理位置、領土大小、人口多寡、國家實力皆不同,因此更讓各國之間的衝突與合作政策皆不同,並且擁有很大的發揮空間。以國家作為思考中心而言,能夠生存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國家利益。如果談到永續生存,國家的大小其實就不重要了。歷史上多少帝國煙飛灰滅,多少小國則歷史長存。那些消失的偉大帝國如同羅馬帝國、匈奴帝國、馬雅帝國、阿茲特克帝國、奧匈帝國、亞述帝國,如今均只存在我們的歷史課本裡。相反的,550萬人的丹麥建國於西元9世紀,50萬人的盧森堡建國於963年,800萬人的瑞士建國於1291年,1700萬人的荷蘭建國於1581年,這些人口少於台灣的國家卻都能在歷史的變動中持續發展,足可證明為了生存,國家的政策比國家的大小或者實力重要。因此當一個國家開始存在之後,不管這個國家的領土大小、人民數量的多寡及國家實力是如何的強弱,這個國家必定是一個強權。也就是說,這個國家既然存在了,其必定具有一定的基本力量、環境條件與國家政策來嚇阻其他的國家不要消滅他,而這些嚇阻力量的存在就是構成國家生存的基本要件。

國家不大,但是卻必須求取生存,這是台灣必須一直思考的問題,而歐洲的比利時是一個很重要而且有趣的研究對象。比利時國土面積為30,528平方公里,人口一千一百萬,大約是台灣的一半。比利時的首都布魯塞爾也被認為是西歐的心臟,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總部的所在,也是世界第一大經濟體歐洲聯盟的首都所在。與歐洲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等等其他國家比較起來,比利時並非是大國。目前之所以能夠成為歐洲的重要中心,有很重要一部份原因就是在過去,比利時曾經扮演過中立國的角色。但是,比利時的中立政策是列強的選擇還是比利時本身基於國家利益的選擇呢?

從19世紀初期開始到二戰結束之前,比利時大概維持了約一個世紀的中立國地位。就西歐的地理環觀察,比利時與荷蘭、盧森堡並稱西歐的低地國,就軍事地理特性而言,比利時境內地勢平緩,幾乎無險可守,加上地處德國、法國與英國等歷史強權國家爭奪的地緣戰略中心,因此經常成為兵家必爭之地,有歐洲戰場之稱。歷史上,比利時常常在周邊強國的軍事衝突中成為犧牲品。

在比利時剛建國時的歐洲,法國是主導歐洲大陸的第一強權。但是在拿破崙戰爭之後,法國被英國、俄國、普魯士、奧地利等歐洲聯軍所擊敗。在拿破崙戰爭後之維也納會議裡,法國的優勢開始衰退,隨之而起的是大英帝國。歐洲列強決議將位在重要戰略入海口的荷蘭與比利時地區從列強分開,成為尼德蘭聯合王國,以形成一道的緩衝界線來防範法國擴張的意圖,阻擋其對歐洲的威脅。這兩個地區,在歷史上有很長的一段時間相互交融在一起,但由於尼德蘭地區在西班牙統治時曾發生尼德蘭革命,使得北方尼德蘭得以先行獨立為荷蘭共和國。另一方面,現在的比利時歷經西班牙、奧地利和法國的統治,雙方在1815年再度聯合為一國時,中間已相隔二個世紀。在這麼長的時間當中,雙方各自發展成南北不同的文化、生活方式、政治體系、宗教信仰、語言差異及價值觀等等。當聯合王國的威廉一世欲以荷蘭方式來同化南方時,便遭遇了極大的困難並招致南方人民對他的反抗。後來南方比利時終於在1830年再度革命成功,脫離北方而建國。在英國的強力主導之下,歐洲五大強權奧地利、法國、普魯士、俄國及英國於1831年在倫敦簽字同意比利時之獨立建國。比利時被宣布為永久中立國,歐洲各列強保證比利時中立國之地位。

第一次世界大戰於1914年爆發,當德國對法國宣戰後,德軍在軍事戰術的考量下,決定入侵列強在19世紀末所共同建立中立國地位的比利時。英國因為比利時的中立地位被侵犯,決定對德國宣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受到德國入侵之害的比利時體認到中立國的外交政策並不能保證國家安全,因此決定放棄中立國地位。比利時在當時決定與法國結盟,簽訂軍事合作條約,共同佔領凡爾賽條約所規定之德國魯爾非軍事區。

不過,由於內部國民的質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隨著納粹德國的逐漸壯大與威脅,荷語區的人開始強烈質疑比利時與法國的軍事聯盟是否符合比利時的國家利益,因此比國政府最後決定於1936年低調結束與法國的同盟關係,讓比利時重新採取中立國之外交政策。然而第二次大戰爆發後,重新採取中立政策的比利時還是避免不了被德國入侵的命運,並且再度被佔領。

貳、二戰後的發展

二戰後,比利時政府正式體認到採取中立政策並不能保證國家安全,因此決定積極加入歐洲各國所成立的國家合作組織,建立六大同盟。比利時因此成為 (1.)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2.) 西歐聯盟、(3.) 歐洲煤鋼共同體、(4.) 歐洲經濟共同體、(5.) 歐洲原子能源共同體,以及 (6.) 比荷盧關稅同盟等歐洲國際同盟的創始國。這些包含軍事與經濟之聯盟政策,也徹底讓比利時與過去的中立政策畫清界線。

為何比利時無法維持永久中立國的地位,國際環境是重要的變數,從歷史的脈絡可以理解,其中立地位必須獲鄰國強權的保證才算數。而強權的野心又無法預測,因此比利時最後認為讓國家成為歐盟與北約的歐洲權力列強之中心,或許更能保障比利時的國家利益,也因此在二戰後建立六大同盟之關係。中立政策曾經在比利時的歷史運作良好,但是由於國際條件的改變與先天地理環境無法改變的因素,結盟政策卻是比利時王國為其永續發展最後的選擇。

                               (本文錄自前副總統呂秀蓮主編和平中立  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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