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川家族三代從黨國時代藉勢藉端霸佔高醫董事會一甲子,近日更不斷透過不知情的媒體置入「創辦人陳啟川」等偽訊息,引發高醫海內外校友師生群情激憤忍無可忍!
高醫大海內外校友會聯名針對高醫董事會刻意纂改創辧人之違法行徑,事涉偽造文書以及背信等多項刑事責任,行文要求校方向董事會提出法律告訴,文中並指現今陳啟川第三代陳建志掌控的「董事會」捐助章程因未載明創辧人,乃不合法之捐助章程,其章程內所載明之董事選舉辦法自亦屬不合法。高醫大校務會議昨已通過決議。
高醫大美國、日本、馬來西亞,中國與台灣海內外校友會與高醫師生及相關醫事團體獲訊該提案已在校務會議通過,旋即在各群組臉書火速通報,致使落實高醫轉型正義全面提告陳家「偽董事會」的呼聲,在海內外全面揚起…
校務會議代表指出,校務會議是大學最高權力決策單位,校長必須依校務會議決議辦理,委請律師向司法機關提起告訴。
根據校務會議提案說明:「董事會明知高醫之創辦人為杜聰明,竟共同基於概括之犯意,先後於98年11月6日、99年2月5日及99年3月15日,分別在高雄醫大法人捐助修訂章程裡,竄改創辦人為陳啟川先生,擅自篡改學校創辦人歷史,連續偽造高雄醫大創辦人為陳啟川分送教育部備查,並且藉以使其家族免除醫療費用達新台幣四千餘萬,足以生損害於高雄醫大全體師生及社會大眾對於高醫校史之認知。核被告等所為,均應成立刑法第28條、第56條、第216條、第210條第一項之共同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名及背信等。謹請繩之以法,以為綱紀。」
(圖/陳俊廷)
高醫海內外校友會日前行文校方指出:『董事會屢次將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創辦人杜聰明博士纂改為陳啓川,且迄今不願寫明「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捐助章程」中之創辦人條款,恐有偽造文書或其他違法之嫌,應予提出法律告訴,以申張正義。』;高醫大海内外校友會並聯合建請高醫大校務會議予以提案討論,期能決議通過,由學校提出告訴,控告董事會上述之違法行為。
高雄醫學大學海內外校友會並列舉董事會曾經三次發函教育部,將高醫大創辦人杜聰明博士纂改為陳啓川等作為已屬違法,又明知故犯,連續三次犯行已有偽造文書與其他違法情事之嫌,更遑論歷年來在高醫校內外文宣品、報導品…,透過各種方式一再纂改創辦人,已經罄竹難書。
根據教育部巳來函明示高醫大創辦人確為杜聰明。而依私校法第10條第四款:「捐助章程應載明『創辦人推舉事項』」。然董事會迄今明知創辦人為杜聰明而非陳啓川,理應將「創辧人為杜聰明博士」之事實清楚載明於捐助章程之條文中,然迄今捐助章程有關創辦人之條文一直故意被刪除、付諸缺如。
此外,依私校法第16條: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三分之一。此條文與第16條:「創辦人為當然董事,不經選舉而連任。…」原係嘉惠創辦人及創辦人家族。
但因捐助章程未清楚載明創辦人,導致無法認定董事相互之血、姻親關係。 因此董事會日前因公布董事選舉辦法而曝光之捐助章程因未載明創辧人,乃不合法之捐助章程,則章程內所載明之董事選舉辦法自亦屬不合法。
高醫校友強調,陳啟川第三代陳建志就是偽董事長,其領導的第18屆董事會,就是不合法的偽董事會。
※高醫大海內外校友會:
北美校友會理事長曾陳蕙詩、日本校友會前理事長蕭悧悧、中國大陸校友會理事長江文舜、馬來西亞校友會理事長胡國良、高雄市高醫校友醫師協會理事長 藍傳盛、高雄市高醫校友醫師協會榮譽理事長林俊傑、高雄醫學大學醫療事業工會理事長吳國揚、高醫大牙醫全國校友總會理事長蔡爾輝、高醫大台灣校友總會前理事長黃壽雄、高醫大台灣校友總會常務理事王燕燕、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前理事長許為勇、高雄市醫師公會監事長黃鵬國、高雄市醫師公會前理事長 林正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