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涉及炒作「合機」股票案,更二審判刑8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傅崐萁須入獄,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表示,立即啟動防逃機制,5分鐘內先行限制出海出境,將儘快通知傅崑萁到案執行。
花蓮縣長傅崑萁2003年擔任立委時,和友人、股市炒手共同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案件纏訟14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更二審判決,依違反證交法判傅崐萁8月徒刑定讞,沒收不法所得6300萬餘元。
王怡仁表示,花蓮地檢署在今天下午接到台中地檢署的囑託後,立即啟動防逃機制,5分鐘內先行限制出海出境,這一、二天會發出傳票通知到案執行。至於執行時機將由執行檢察官決定。一般會審酌逃亡的可能性、受刑人的身體、工作、家庭等狀況綜合決定。何時確定入監,執行檢察官決定後對外說明。
王怡仁表示,傅崑萁案是社會矚目的事件,依「防範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聯繫作業要點」,啟動防逃機制後,將會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並指揮司法警察實施監控。
花檢也指出,收到判決通知後,會依程序進行分案,並接續發傳票傳喚被告,若在時間內不到案,則會拘提,拘提不到就會發布通緝;依照正常程序,通常會給被告一個月的時間準備入監,但也曾有過最速件,當天就必須入監服刑。
至於傅崑萁是否提出申請延後入監?王怡仁表示,比較常見申請延緩執行的原因,是身體、家庭或工作因素,能否延緩入監仍由執行檢察官審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