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中華民國代表台灣的最大危機是,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一省,從而讓中國有憑藉口實,得以併吞台灣。另外一個危機是,中華民國代表著漢族群的主流價值,中國亦由漢族群主導,所以中華民國與中國「血脈相連」密不可分;此一觀點背離了台灣近400年來,是個大量融入(平地、高地)原住民所建構形成的歷史長河;其所形成的新民族,與中國漢人統治主導社會,截然不同。
在台灣工作長達10多年,把這塊土地當作自己長居家園的外籍人士珍娜·科迪(Jenna Lynn Cody),10月13日在《凱達格蘭媒體》(Ketagalan Media)發表一篇專文名為「為什麼台灣國家符號的對話重大攸關」(Why the Conversation About Taiwan’s National Symbols Matters),她的專文,提出上述中華民國不能真正代表台灣的2大理由。
珍娜指出,近2年來,她已經對於雙十的慶典活動幾乎無感,一些街道上應景式懸掛的一排排中國民國國旗,每面燒灼的火紅旗幟,左上角都有國民黨黨徽直接嵌入。她自認為愛台灣,也盡納稅人義務;卻對「中華民國」這個國名,存有保留疑慮。
台灣外籍資深新聞從業人員寇謐將(Michael Cole)10月11日曾在《台灣守望》網站,發表一篇專文,名為「雙十國慶,台灣內部微小差異的自我迷戀」(Double Ten and the Narcissism of Small Differences in Taiwan),內容強調,不同政治光譜的台灣人,應致力於基本價值與共同利益,無需斤斤計較於國名問題。不過,珍娜的個人信念(belief)認為,中華民國(ROC)國名「意象」,是透過一些不幸歷史事件(例如二戰之後的託管佔領、二二八悲劇),由外來者輾轉強加在台灣人身上。
國家符號輕忽不得
也許為數頗眾,鮮少關心政治的台灣人,以及溫和中間派人士,認為ROC國名只是個名稱;只要台灣人心意更加相近,無需花費力氣於究竟ROC或台灣國的國名之爭。然而,珍娜認為,「國號」扮演認同建造者角色,提醒人們不能一筆帶過,完全不提其歷史與由來。
ROC中華民國,1912年創建於南京,承繼清帝國代表中國;之後,歷經一些變革轉型,到台灣時成為一黨主政的獨裁國家,由國民黨一手控制。其後的民主化過程,導致國民黨逐漸失勢,讓ROC最終成了一個代名詞(byword)。
眾所周知,ROC成了台灣的代名詞;同時,ROC也成了壓制言論自由與基本人權,國民黨統治期間的代名詞;也被描繪為國民黨(即KMT黨)良善治理台灣的代名詞。例如,228事件就被解讀為穩定台灣的必要之惡,結果卻帶來數以萬計台灣人,成為專制K黨的亡魂祭品。長達38年的戒嚴統治,許多為台灣的民主鬥士,被視為麻煩製造者,一些人更被判處分裂國家罪名。也有人認為,K黨統治下的台灣,帶領台灣擺脫戰後的極度貧窮;此一看法完全是眼睜睜捏造,扭曲事實;台灣早在日本統治時期,就成了亞洲少數幾個最富庶的地區之一。
台灣開明派總統蔣經國(仍然是個不折不扣獨裁者),曾在其病榻遺言指示,台灣必須走向民主化;蔣經國之所以主張民主化,原因在於潮流所趨,非如此不足以拯救K黨衰落命運。ROC也成了獨尊北京話,強調中國文化,歷史悠久的代名詞;並將台灣內部其它族群語言,貶抑為不受歡迎的粗魯語言。
至於中華民國旗幟,更是將K黨黨徽視若珍寶,直接將其青天白日,置入國旗之內。ROC國歌,則是將K黨黨歌直接放進去;國歌開頭的「吾黨所宗」,所指的就是代表K黨。將K黨上升為等同ROC的黨國思維,是一黨專政時代的過往殘餘。
「黨國不分」的胡謅瞎扯,導致一些身歷迫害經驗的台灣人聽聞ROC國旗、國歌,就想到親友遭謀殺、監禁、刑求,或失踪。繼續使用ROC國旗、國歌,來代表台灣,等於喚醒他們的過往歷史傷痛;而非平撫其傷痕。
ROC國名也代表著,緊緊抓住與生俱來的「中國認同」根源,讓中國得以據此宣稱合法擁有對台主權。所以,ROC的另一個代名詞是,中國擁有台灣。目前,ROC憲法,仍載明中華民國擁有中國境內的全部主權(只是治權僅及台澎金馬),而且台灣只是一個省份。再者,孫逸仙與台灣毫無任何瓜葛,卻被視為「國家之父」。
披戴中國(china)名稱的ROC,等於在種族、文化認同層面,向中國讓步屈膝,本質上認同自己同屬中國漢族;此與台灣日愈找回自己的原住民文化族群根基,以及國際化發展腳步,明顯扞格不相容。「中華」意味著,台灣人終究是中國人,也證實台灣從來都屬於中國。
ROC只是個中暫國名
當然,支持ROC這個國家符號者,可能並不支持北京統一台灣;然而,他們的觀點,終究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其「反對統一」,只意味著他們反對今日的中共統治者。這些ROC支持者,或許既不接受中共的意識型態;他們也反對台灣人「獨立國家」主張。台灣內部的這類國家認同分歧,攸關著台灣未來前途走向。
中華民國這個國家符號,早就變得裡外不是人,處境相當狼狽。台灣理應擁有自己的「國歌」,讓人們聽起來或唱出來,皆有榮譽感;而非混雜著衝突情感,甚至拒絕承認它的存在(因為現在的國歌,終究只是國民黨的黨歌)。台灣也該擁有自己的「國旗」,這面國旗,不再向單一的黨國致敬;這面新的台灣國旗,要能讓過去遭到K黨迫害者,願意正眼直視,且向它表達肅穆尊崇之意。
ROC所代表的國家符號,實質上已經跟台灣當代社會呈現脫節;專文作者珍娜指出,當她聽到人們說:「ROC只是個名稱」;「我們不必為國家符號象徵起爭執」之類的論點。她總是持相反意見認為,ROC國號、國旗與國歌所代表的意涵,及其與台灣社會脫節的情況,都應該被談論。我們也應該談論台灣現行憲法與政黨問題。我們更應將台灣文化、語言,教給下一代。另一方面,我們如何看待台灣的終極認同問題,也應具體反映在國家符號的建造上面。這一切,我們皆可以透過公民活動方式進行推動;如果,台灣人想要推翻過去的專制符號與象徵,而不要摧毀現存的社會結構,這是個可行辦法。
寇謐將於《台灣守望》的前述發文指出,台灣社會沒有製造認同分裂的本錢;珍娜於專文結尾則強調,唯有健康的公開對話,才能架設出一道平撫紛爭的溝通橋樑。台灣的國家符號,絕非只是一種形式上的命名法(nomenclature),也絕非只是一曲國家之歌,或是個單一意象。「國家符號」成為台灣人情感、生活、教育、信仰,以及台灣未來的一部分;激發社會廣泛討論凝聚認同,更是考驗台灣在國際間能否存活立足的必經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