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別人的痛苦上建立道徳觀和價值觀!沒有任何人可以强迫任何人尊嚴善終,但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讓別人痛苦!
立法院日前一讀通過《尊嚴善終法》草案,才讓尊嚴善終的討論,稍微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其實相關的人道主義者已經努力很久了,感謝已經尊嚴善終的名主播傅達仁遺愛人間,希望未來每一位自主的、有尊嚴的、為自己負完全責任的、頂天立地的台灣民眾都有權利為自己選擇尊嚴善終,尊嚴善終將不是只有可以跑到瑞士的有錢人才有的專屬專利。
對於尊嚴善終,正反雙方可以直球對決,我們相信雙方都是出於對生命的尊重和利他原則。但中國兩千年前古人就有的大智慧:「你不是魚,你怎麼知道魚快不快樂?」
沒錯!不管支持或反對尊嚴善終的雙方,都不要把假掰當高尚,不是你在痛苦,每個人都可以冠冕堂皇,每個人也都可以不著邊際的清談。
尊嚴善終有幾大原則,不會侵害到包括反對者的人權。
第一:病人自主。
第二:多位醫師確認。
第三:可以先從嚴試行,獲得社會大眾信心之後,再漸次放寛。
如果反對者擔心濫用的問題,初期可規定在特定醫療機構方能執行,並可設立數量管控,定期檢討。
不要在別人的痛苦上,放肆你假掰的道德。如果我們沒有能力幫助別人解除痛苦,就不要管太多,生命自己會找出路,尊嚴善終或許是我們無能的親友、善意第三者和政府等,所能夠對遭遇生命重度惡意催殘的同類,所能夠提供的最大善意和最大人道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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