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金權政治「計畫性逃稅」?「啟川家族」南和興產土地賣外資 監委質疑規避《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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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權政治「計畫性逃稅」?「啟川家族」南和興產土地賣外資 監委質疑規避《土地法》

【影音】 高雄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 台灣不能到連租稅都沒有公平正義,這是治國的公平正義,不是黨派之爭。

 2019-09-27 10:38
媒體報導2014年高雄陳家5房兄弟,經歷一場慘烈的分家,三房陳田圃以外的4房兄弟,聯手將家族控股公司「南和興產」近6成股權,賣給港商亞太置地。(圖/陳俊廷)
媒體報導2014年高雄陳家5房兄弟,經歷一場慘烈的分家,三房陳田圃以外的4房兄弟,聯手將家族控股公司「南和興產」近6成股權,賣給港商亞太置地。(圖/陳俊廷)

媒體報導:《高雄陳家祖產以「南和興產」名義賣給外資?監委質疑規避《土地法》、涉嫌逃漏稅!》消息一出,不少近年來為高醫轉型正義努力奔走的各界人士爭相轉PO該文在相關社群,也為監察委員高涌誠豎起肯定的大拇指!

該案去年雖在立法院經高雄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在記者會踢爆,惟一如黃國昌在「台灣的下一步」所講的錨點「臺灣金權政治生態系」,該案歷經年餘,相關單位毫無徹查動靜。媒體昨26日披露監察委員高涌誠認為,高雄陳家出售南和興產股權予外資,有規避《土地法》第17條外資投資不動產審查,與規避財產交易所得稅的問題。讓本案真相再起曙光!

※《高雄陳家祖產以「南和興產」名義賣給外資?監委質疑規避《土地法》、涉嫌逃漏稅!》

https://www.storm.mg/article/1752105/風傳媒

提起陳啟川,不用懷疑,國民黨黨國威權時代至今的陳啟川家族,非常藍,藍的很徹底,但陳家土地一如國民黨接收日產般驚人,也因此,不論哪個黨執政,趨炎附勢靠攏者眾。或許是「有錢能使鬼推磨」?政黨輪替也能橫行走。

黃坤光曾是國稅局簡任稽核在立院踢報該案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1條的逃漏稅之罪,依法應追繳約24億元。未料高雄不分黨派竟無民代提出質詢,或許投機的政客失去理想的初衷,讓「金權政治」橫行惡整臺灣,連理性論辯的議政殿堂也無人聞問。

陳啟川是南和興產創辦人,原本「只租不賣」的土地,其後代陳家5房兄弟,三房陳田圃以外的4房兄弟,聯手將家族控股公司「南和興產」近6成股權,賣給港商亞太置地。但實情到底是真港商或中資,早在去年就引發討埨,但外人霧裡看花,該家族就是不說明,惟自從外資亞太置地入主南和興產後,見諸各媒體報導,土地變成「大賣特賣」則是事實。

高雄陳家將南和興產土地,出售給外商的「做法」,在去年10月15日經黃坤光踢報指「賤賣國土又逃稅」?黃在立院記者會以其自己過去的職位是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退休後得知此案情事,讓他難以安心退休並直言此案可能透過轉讓股權的方式,表面上繳納證交稅,實則是要規避土地、資產交易的龐大利潤被課以所得稅。

黃坤光認為「陳啟川家族」所持股的「南和興產」股權賤價轉讓予外資「亞太置地」公司,鑑於南和興產管理大量本國土地,恐讓外資輕易掛牌套利,同時股權轉手過程中,更疑似有發生變造股票、抹銷納稅註記來逃漏所得稅的情事。黃指南和興產在股權轉讓前,曾經違法將「增資緩課股票」換發為普通股股票,原本股票背面的轉讓時應納稅註記,在換發過程遭到抹銷,此舉已明確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1條的逃漏稅之罪,依法應追繳約24億元。

黃坤光「有所本」的指證歷歷,惟戳破「金權政治」總是要面臨既得利益者的頑抗,監委高涌誠認為本案疑有規避《土地法》、涉嫌逃漏稅,已切中問題核心,後續值得密切關注。

※【專文】揭發南和興計畫性逃稅內幕(2018/10/15)

─由財政部兩巨額非法課稅和包庇逃漏稅解釋之極端對照,論稅務行政急需之改革和租稅法律主義之落實(文/黃坤光)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1183bd0f-ec5b-4d6a-86e6-730b9f8a8008

【影音】 高雄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 台灣不能到連租稅都沒有公平正義,這是治國的公平正義,不是黨派之爭。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6Lcn59ES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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