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一次用塑膠吸管的管制,行政院環保署決定依照原先預告的方案,自今年7月1日起,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4大場所,內食餐飲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不過取得「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及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之商品,不在管制範圍;至於外帶部分,會再考量實施情形,再一併納入於法令管制。
環保署指出,考量減塑是國際趨勢,也可減少塑膠對水中生物的影響,落實環保該作的事。另因民眾養成不使用一次用塑膠吸管亦需要時間,環保署為引導民眾改變習慣,優先從「不一定需要使用吸管」的內用環境開始管制,逐步引導民眾及業者適應。
環保署表示,根據去年11月的民調顯示,近7成的受訪者知道,且有7成以上民眾支持該政策;今年4月再度針對吸管政策進行網路民調,同樣有近7成受訪者知道,支持度則已提高至82%,顯見民眾支持限制一次用塑膠吸管政策。
自環保署去年6月預告草案後,一次用塑膠吸管已有替代品,限制使用對象大多已開始因應,如部分業者已率先改成免用吸管的就口杯或提供替代材質的吸管。例如速食業龍頭麥當勞近來設計新的杯蓋,推行「以杯就口直接喝」,不再提供塑膠吸管,預計可比之前減少16%的塑膠使用量。
環保署說明,針對外帶部分,會同步以輔導方式鼓勵業者不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後續再考量第一階段實際實施情形,將外帶一併納入於法令管制。
另外,對於有關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是否限制使用,環保署表示,參考受管制業者意見,因紙類替代材質吸管目前在含有固型物或需攪拌的飲料飲用上,尚無法完全替代塑膠吸管,因此目前仍有使用需求,以及考量其相較傳統塑膠吸管對生態環境仍較友善,現階段依照原預告的方案保留可以使用,未來將依實際使用情形進行評估併入下一階段實施參考。
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說明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實施方式。圖/環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