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市定古蹟新民街8號台鐡倉庫屋頂拆一半 市府法辦並要求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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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定古蹟新民街8號台鐡倉庫屋頂拆一半 市府法辦並要求復原

 2016-06-07 17:33
台鐡台中火車站旁百年8號倉庫,經和10號倉庫指定為市定古蹟,卻被台鐵糊里糊塗要求建物所有人拆除,圖中紅磚立面倉庫屋頂已不見,後方現代建築即台鐵台中新站。市府除將拆除相關三方移送法辦外,並要求原狀修復,未來要成立「鐵路文化園區」。(中市府提供)
台鐡台中火車站旁百年8號倉庫,經和10號倉庫指定為市定古蹟,卻被台鐵糊里糊塗要求建物所有人拆除,圖中紅磚立面倉庫屋頂已不見,後方現代建築即台鐵台中新站。市府除將拆除相關三方移送法辦外,並要求原狀修復,未來要成立「鐵路文化園區」。(中市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今年1月12日公告東區新民街8號、10號倉庫登錄為「市定古蹟」,日前卻發現8號倉庫屋頂遭人拆除,市府已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將台鐵、建物所有權人及拆除者移送法辦,並要求恢復原狀。文化局並強調,市定古蹟公告內容詳盡,並無台鐵所說「公告不清」情形,希望未來與台鐵加強共識,區域發展時也兼顧文資保存。

台鐵位於新舊火車站旁的8號丶10號紅磚造倉庫,因建築年代久遠,具文化歷史價值,今年元月12日經市府公告為「市定古蹟」。然公告不久後,倉庫建物所有權人向台鐵表示無意再承租倉庫土地,台鐵無視於倉庫已被指定為「市定古蹟」,居然要求倉庫建物所有權人「拆屋還地」,市府聞訊緊急制止,但8號倉庫屋頂已被拆除半毀,市府依文化資產存法規定,將台鐵丶建物所有權人及拆除人等移送法辦。

文資委員4月16日現勘確認建物毀損情況,屋頂與屋架之繫木雖遭破壞,但大木桁架還存在,仍有復原可能。市府要求依法恢復原狀,並將本案移請司法單位偵辦。

而針對台鐵辯稱市府市定古蹟「公告不清」,不了解市訂古蹟公告範圍。文化局表示,市府於105年1月12日公告,公告內容含括該些古蹟範圍圖、地段、地號、地籍圖等詳細資料,台鐵也有派員參加審議委員會議,應能確實掌握公告範圍;且市府今年5月配合前站發展修正公告,同時將古蹟完整的門牌列出,並無台鐵所稱標的不清情形。

市府文化局表示,台中火車站及周邊文化資產涉及台鐵局規劃及都市計畫等多方面考量因素,建議台鐵局及相關單位應從台中前後站整體規劃的高度,並且於提升後站的區域發展、生活品質等相關問題,同時兼顧文化資產的保存,考量都市發展與文化資產保存雙面向著手,期盼達成官方與民間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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