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林佳龍「智慧營運中心」VS.胡志強「台灣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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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智慧營運中心」VS.胡志強「台灣塔」

 2016-01-21 17:58
舊市府胡志強時代所規劃「台灣塔」,空空洞洞,建設經費預算居然由80億一再追加為150億。林佳龍市長上任後,立刻喊卡,重新規劃為「智慧營運中心」,預算亦調回議會原決議80億以內,其間差異,令人驚聳。(摘自網路)
舊市府胡志強時代所規劃「台灣塔」,空空洞洞,建設經費預算居然由80億一再追加為150億。林佳龍市長上任後,立刻喊卡,重新規劃為「智慧營運中心」,預算亦調回議會原決議80億以內,其間差異,令人驚聳。(摘自網路)

台中市政府重新定位水湳經貿園區為智慧、創新、低碳示範區,並檢討調整當中的「台灣塔」規劃案,改為「智慧營運中心」,發展台中成為智慧城市,105年度編列5,000萬元設計規劃費,今(21)日於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台中市長林佳龍表示,他有信心未來成功後,台中人將以此為榮,成功經驗可輸出至其他城市,甚至其他國家。

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王俊傑今日於市議會進行「智慧營運中心」專案報告,他指出,過去原台灣塔規劃案總預算約150.8億元,遠超過議會附帶決議規定的80億元,因此市府重新檢討後,以原預算76億元改建「智慧營運中心」,自105年度起逐年編列預算推動,預計110年完工,經過一年整備試營運,111年底正式營運。

市議員李天生、陳本添、李麗華、張廖乃綸等人關心「智慧營運中心」內部規劃。

林佳龍市長說明,智慧城市已是國際趨勢,而落實關鍵就在智慧營運中心,中心如同人體的大腦,可以指揮交通、警政、環境等各面向,未來將不只是觀光地標,更具有台灣在地科技、文化、產業等特色,將是全球最具競爭力的園區,定位清楚、有特色。

「塔蓋得再高,都有可能被超越!」林市長強調,實質用途才是關鍵,他有信心未來成功後,台中人將以此為榮。

王俊傑局長進一步說明,「智慧營運中心」面積約7萬7,400平方公尺,採綠建築設計,將成為中台灣創新產業發展的核心。低樓層規劃數位文化中心、文創商店及展示空間,中高樓層建置產業4.0發展中心、國家動漫影像產業園區,高樓層打造智慧營運及信息中心,頂層則做為觀景空間。

智慧營運中心位於水湳經貿園區的核心位置,園區內另有中台灣電影中心、城市文化館、中央公園遊客中心、地下停車場等設施,未來將可互相搭配、相得益彰,智慧營運中心的外部效益預估10年可達96.56億元。

市議員陳清龍則表示,水湳經貿園區對台中市發展有關鍵影響,需要多少經費,就應編列多少,不用限制在76億元內,不只「穿著西裝改西裝」,可以直接「量身訂做」一套西裝。

市議員邱素貞指出,原台灣塔空洞、無實質功能、缺乏台灣精神,華而不實。她肯定市府重新規劃替代方案「智慧營運中心」,結合智慧、數位、文化及產業,設置產業4.0發展中心、數位文化中心等,並取得智慧建築及綠建築鑽石級標章,打造智慧管理及創新發展的示範性地標。

國民黨籍市議員黃馨慧、陳政顯、楊正中則關心原「台灣塔案」的調查結果,要求在調查結果出爐前,這塊用地不能做其他規劃。市議員李榮鴻、蘇柏興、張瀞分也關心市府與原廠商解約,是否有賠償問題。

市議員段緯宇、邱素貞則認為,原廠商不斷追加預算,市府才與其解約,責任在廠商,因此根本不應賠償或給付金額。市議員謝明源也說,原廠商以低標搶進,得標後卻不斷追加,竟追加了本預算的一倍金額,多達70億元,太離譜了。

對此,王俊傑局長表示,市府已成立解約小組召開多次會議,辦理與原廠商的解約手續,並無廠商求償問題。針對應給付金額,前市府已於103年8月8日核定給付基本設計費2.6億元,至於後續103年8月9日至104年1月21日契約暫停期間的待支付勞務費用1.28億元,將於解約會議確認支付金額。

法制局長陳朝建也表示,《政府採購法》規定,廠商簽約後不斷追加預算,如有疑義,市府可以解約,且錯誤如歸責於廠商,市府不但沒有賠償問題,甚至可對其「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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