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永豐餘案/三寶建設旗下GC還不出錢 交換債可能展延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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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餘案/三寶建設旗下GC還不出錢 交換債可能展延3個月

 2017-06-21 09:08
永豐餘投資三寶建設旗下 Giant Crystal 可交換債於昨天到期卻無法償還本息,永豐餘今天召開重訊,傾向接受交換債展延3個月的還款方案。(圖/擷取自證交所官網)
永豐餘投資三寶建設旗下 Giant Crystal 可交換債於昨天到期卻無法償還本息,永豐餘今天召開重訊,傾向接受交換債展延3個月的還款方案。(圖/擷取自證交所官網)

永豐餘旗下子公司永豐餘全球持有三寶建設集團Giant Crystal可轉債到期昨 (20) 日到期卻無法償還本息,永豐餘今天一早 7 點趕在台股開盤前即到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財務中心協理殷國堂表示,債務人目前提出展延3個月至9月20日償還等五點還款方案。至於錢從哪裡來?殷則說:「董事們應該知道以這麼大的案子,只有上海 1788 大樓處分才有錢可以還。」

殷國堂表示,永豐餘子公司 YFY Global Investment BVI Corp. 以美金 850 萬元(約新台幣 2.59 億元)認購 Giant Crystal Universal Development Inc. 所發行的五年期交換債,於今年6月20日到期,經其關係企業三寶建設公司通知請求展延到期日。

永豐餘正與債務人協商可交換債到期處置方案,並由臨時董事會討論,債務人還不出錢,最後還是在永豐餘多方要求下,提出五點還款方案:包括1. 相關款項合計約美金 1229 萬元,至遲於 106 年 9 月 20 日償還;2. 自到期日至還款期間依年利率 10% 計息;3. 債務人於永豐餘簽署相關還款協議當日即先行支付新台幣 500 萬元作為部分清償;4. 除原有已提供的抵押品外,增提土地乙筆設定第一順位共同抵押權予永豐餘與其他交換債持有人;5. 於本交換債全數還款前,倘債務人遭台灣地區其他債權人主張債務違約時,永豐餘即可宣告本交換債提前到期,並依法行使各項追索權利。

殷國堂強調,昨天臨時董事會認為有部分還款協議條件尚需核實,責成經營團隊與債務人再行協商,儘速於7月3日前提報董事會討論決議。

媒體追問展延3個月後三寶建設有能力還錢嗎?殷國堂回說,這個還款方案是債務人提出的,沒有說對方「一定」還得出錢來,永豐餘只有接受或不接受,或以什麼條件去接受。他表示,「董事們應該知道以這麼大的案子,只有處份上海1788大樓才有錢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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