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8)日表示,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除每月租金可享有1萬元所得免稅額外,1萬元以上租金收入還可享60%的抵扣費用額度,此外,若加入一般包租代管的房東,也同步享有減稅優惠,提醒符合資格的房東,別讓減稅權益睡著了。
內政部表示,房屋委託包租代管可享所得稅減徵,並依參加社會住宅或一般住宅方案的不同,而享有不同所得稅減徵優惠,因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具有社會公益,故減免額度較高;依住宅法規定,房東將租賃住宅提供作為社會住宅,每月租金可享有1萬元所得免稅額,及1萬元以上租金收入60%的抵扣費用額度。
內政部指出,以房東去年全年參加社宅包租代管為例,月租金2萬元,年租金24萬元,假設所得稅率20%,租金2萬元扣除免稅額1萬元後,所剩餘的1萬元還可以扣除60%費用,所以房東每年的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金額,從過去的2萬7,360元降至9,600元,可節省所得稅1萬7,760元,相當划算。
另外,若房東依2018年6月27日「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後,委託包租代管業者管理一般租賃住宅,且契約期間達1年以上,每月租金所得也可享有6千元免稅額,及2萬元以下租金收入53%的抵扣費用額度。
以房東自去年8月起參加一般住宅包租代管為例,月租金2萬元,5個月租金收入達10萬元,租金2萬元扣除免稅額6千元後,所剩餘的1萬4千元還可以扣除53%費用,所以僅需繳所得稅6,580元,與原先自行出租所應繳的所得稅1萬1,400元相比,省4,820元。
內政部說,截至今年4月15日止,已有198家包租代管業提供服務,並有3,890名房東將房屋委託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近日陸續接到房東詢問,5月申報租賃所得減徵的方式,若房東採綜合所得稅網路系統申報者,可在申報「所得種類」欄位勾選租賃所得,「所得格式」欄位勾選「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或「住宅法」第23條規定,即可於系統內填載租賃契約相關資訊;若採書面申報,也可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找到相同欄位。
內政部提醒,房東以網路系統申報者,在完成申報程序後,需將契約及列舉費用證明文件,在6月10日前寄送轄區國稅局;採書面申報作業者,需將相關文件併同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於5月底前寄送轄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