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資深媒體人為馬案諷檢方 北檢強硬反駁:張飛打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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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媒體人為馬案諷檢方 北檢強硬反駁:張飛打岳飛

 2017-06-12 21:26
台北地檢署12日晚間發表聲明,指《風傳媒》總主筆夏珍撰文評論馬英九教唆洩密案,混淆二件不同的案件及當事人,是「張飛打岳飛」,將風馬牛不相及之事硬混為一談。圖/張良一(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12日晚間發表聲明,指《風傳媒》總主筆夏珍撰文評論馬英九教唆洩密案,混淆二件不同的案件及當事人,是「張飛打岳飛」,將風馬牛不相及之事硬混為一談。圖/張良一(資料照)

台北地院日前開庭審理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案,馬英九痛批北檢不僅是「檢察官治國」,更是「檢察官誤國」,《風傳媒》總主筆夏珍撰文「馬英九好大的膽子槓上檢察官!」反諷,台北地檢署今(12)日晚間發表措詞強硬聲明澄清,該文混淆二件不同的案件及當事人,可謂「張飛打岳飛」,將風馬牛不相及之事硬混為一談。

台北地檢署表示,夏珍本月9日的文章混淆「本署起訴被告馬前總統英九涉犯洩密等案件」及「柯建銘自訴馬前總統英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2案的訴訟事實,為免誤導社會公眾,今晚發佈聲明稿澄清。

北檢指出,夏珍文中所指馬英九一審無罪案件,是指立委柯建銘向法院自訴馬英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案件,此案件為「自訴案件」並非「公訴案件」,訴訟當事人為柯建銘及馬英九,一審判決是柯建銘向法院上訴,北檢並未提起任何上訴,該文指「檢方又何須再上訴?」犯有嚴重錯誤。

夏珍文中又指出「難不成原告可以漫天開罵?檢方加碼助拳,而被告不能有效防守?」,若這是指北檢起訴被告英九涉犯洩密等案,則該公訴案件還在一審審理,並非文中所寫「二審開庭」中,北檢強調,該文混淆二件不同案件及當事人,錯引夾敘「檢方又何須再上訴」、「檢方加碼助拳」等情節,混淆指摘北檢,直批是「張飛打岳飛」,將風馬牛不相及之事硬混為一談。

北檢強調,夏珍要北檢應勿「批評至,必反之」,但網路及社群媒體群起,「偽資訊」及「假新聞」氾濫充斥,「積非成是」、「眾口鑠金」的擴大、蔓延效應已遠大於過去,「2300年前春秋時期,孟子為端正視聽即言: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道理即此」,更何況今天資訊年代,資訊倘有扭曲案件事實或誤導大眾,北檢自應回應並嚴正指明,以免形成「曾參殺人」等歪曲輿論之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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