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鄭麗君承諾 語言法施行細則會重視母語文字化、手語影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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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君承諾 語言法施行細則會重視母語文字化、手語影像化

 2017-07-23 14:57
文化部長鄭麗君今(23)日在語言發展法公聽會上以母語致詞。圖/賴昭男
文化部長鄭麗君今(23)日在語言發展法公聽會上以母語致詞。圖/賴昭男

文化部長鄭麗君今(23)日上午在《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後,做出具體承諾,將在立法過程中先行草擬施行細則,並在條文中針對台語、手語訂定專門的復振辦法,以回應民間台語、手語社群對語言發展法草案的疑慮。

針對民間催生台語台的聲音,鄭麗君也表示,將優先推動修公視法以及台語頻道。她直言,過去政策忽視「一致化」,有原民台、客家台,也應該要有台語台,並在各台節目中涵蓋手語節目,尤其是國家相關公共資訊及新聞。

文化部今年3月以來,針對語言發展法已舉辦7場公聽會,累積超過千人參與,並根據民眾意見擬具新版草案。該法之後將進入立法程序,針對新版草案的公聽會今在師大舉辦最後一場,不少民眾特地從南部半夜包車北上與會,含工作人員共計有173人參與。

有民間團體擔心,台語、手語族群在政府體系中缺乏專責機構,即便語言發展法通過,恐難維護母語權益。對此,鄭麗君承諾,語言發展法草案新增16條明文「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訂立之」,文化部亦將在立法過程先草擬施行細則,並有台語、手語專章,希望各界支持語言法立法。

公聽會主持人台中教育大學台語系系主任方耀乾表示,語言法草案還有很多地方可以改善,但太急的話可能不會通過。如果再等20年,各種族群語言可能都滅絕無從復振了。接下來,立法院是決戰場所,希望大家維持能量,到立法院幫忙法案通過。

台語支援教師陳金花認為,台灣語文應該有媒體的傳播權,未來台語電視台不僅要有影像也要有文字,節目類型上除了有台語戲劇,也應該有適合小孩觀賞的卡通,提供下一代母語聽說讀寫的完整環境。她表示,母語文字化相當重要。

聾人協會和手譯協會常務理事靳武龍表示,台灣手語也面臨傳承危機,去年台北啟聰學校畢業、會手語的學生僅有30名,但這個文化需要保存。他更以花蓮光復鄉母語公文為例,認為未來公文系統除了文字、聲音,也應該增加手語的影像記錄。

鄭麗君表示,文化部可以做的,會盡量做,然而只有一個法是不夠的,還需要行政院的協調合作、需要各部會的力量。她強調,法律是行政底線,不是高標,但高標才是我們要追求的。未來法律通過後,行政面就要去訂施行細則,不然就是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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