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剛通過,有工會疑似遭到公司違法解雇打壓!知名的高爾夫球場美麗華企業工會今(12)日到勞動部前陳情控訴,指出法案通過隔天,公司解僱18名員工其中就有15名工會會員,還被要求簽署資遣同意書,拋棄民、刑事權益,工會理事長黃文正痛訴,民進黨政府修法給資方彈性,但作為「把關機制」的工會遭打壓時政府態度又是什麼,呼籲勞動部出面解決,勞動部則表示會盡快查清楚解僱是否違法。
去年10月才剛舉辦完世界知名的「裙襬搖搖LPGA台灣錦標賽」高爾夫球大賽的美麗華球場,在高球界是全台知名度極高的球場,不過2016年曾傳出員工發現公司長期苛扣加班費,員工也因此決定組成美麗華企業工會集體爭取。
美麗華企業工會表示,去年一例一休上路,公司卻以2006年,也就是超過十年前經勞資會議通過的「四周變形工時」為由,拒絕工會提出符合「一例一休」的班表,並且該次勞資會議通過後,就再也沒有依法辦理改選及召開會議,工會便再次以集體送交勞資爭議調解的方式,成功爭取應得的排班方式,另外工會也向公司爭取年終獎金,結果公司卻以業務虧損為由拒絕協商,不發年終獎金;黃文正說,沒想到勞基法再次修法才剛通過,公司就公告解僱18名員工,而其中有15名都是工會成員,還要求他們簽名同意勞雇關係終止,認為公司根本就是透過打壓的方式,企圖瓦解工會運作。
關於勞資協商的議題,事實上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在去年質詢勞動部時就曾提出,「勞資會議」的執行上經常會遇到幾個狀況,包括變形工時、加班工時、女性夜間工作即規定須經由勞資會議協議,但實務上,雇主未召開勞資會議就片面決定,而且資方可代為辦理勞方代表選舉,難以確保勞方代表產生的獨立性;林淑芬也曾提到,勞資會議之結論,除非有約定有效日期,否則就是「一次約定」「萬年有效」,以至於「勞資會議」淪為雇主為排除法律管制的程序手段。這也是美麗華工會去年在爭取工時時,曾經遇到的困境。
據中央社報導,美麗華球場副總經理孫世雄接受電訪回應,會資遣員工是因為去年公司虧損很大,整體考量後,認為場務部的人事費用太高,才會有這樣沉痛的決定,也不是因為員工是工會成員才資遣,而是因為考績等評量,公司並沒有打壓工會,不論是資遣費或預告工資都有發放,呼籲員工可以與公司好好溝通。
「當資方要求工時要彈性時,民進黨修法給資方彈性,當勞工籌組工會卻遭到公司違法強烈打壓,民進黨的態度是什麼?」美麗華工會要求勞動部立即懲處並約束美麗華球場這樣的違法公司,公司也應該立即讓工會12名會員復職,勿再打壓工會,破壞勞資和諧。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則表示,今天將會發函給新北市政府及職業安全衛生署,希望儘快派員臨廠檢查解僱是否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是否有其他違法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