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近年來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頻傳,為提升嘉義市食品衛生安全,以「建構食品安全首都」願景,嘉義市長涂醒哲今(27)日正式宣布未來重大食安檢舉獎金核發比最高75%,比中央制定更完善嚴格,預計八月中開始實施,以鼓勵全民檢舉,朝向食安首都邁進。
為鼓勵民眾及違法廠商之現職或離職員工共同為食品安全把關,嘉義市長涂醒哲根據「嘉義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暨「嘉義品牌」跨局處聯合分工會議,並參酌現行法規及稽查實務,訂定符合嘉義市的法規,提高檢舉人檢舉獎金核發比, 涂醒哲今7月27日(一)表示,只要因檢舉而查獲具體違規事件者,依其情節輕重,得依罰鍰實收金額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七十五發給獎金。
他並特別感謝議員的支持,促使今年檢舉獎金預算比去年提高100萬,府會合作、食在安心。
涂醒哲說,上任以來致力於食品安全政策,三月召開首次也是全國第一的食安委員會,針對嘉義品牌,決議將設置嘉義品牌商家認證推行小組,包括政策釐訂、監督、規範審應,制定商家評選標準。為暢通檢舉管道及迅速確實處理食安檢舉案件,民眾若發現不法情事,可撥打衛生局食品安全檢舉專線0800-285-000反映,共同打擊不法,維護市民健康,共同守護食品安全。
另外,衛生局之後將推出食安地圖,這是與嘉義大學食品科學系合作,經過評審層層嚴選,目前已有200多家餐飲通過審核,未來還會成立嘉義品牌推動委員會,第一層由衛生局把關、第二層跨局處合作,將各業者從特色美食打造出嘉義品牌,不僅美味,吃得更放心。
※嘉義市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獎勵金發放原則:
一、依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向本府檢舉違法案件,經本府行政處分裁處罰鍰確定者,得依罰鍰實收金額百分之二十發給檢舉獎金(以下簡稱獎金)。
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第八款、第十款之規定或其他經本府公告事項之情形,得依罰鍰實收金額百分之七十五發給獎金。
三、檢舉人為該違法者之現職或離職員工,因檢舉而查獲具體違規事件者,依其情節輕重,得依罰鍰實收金額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七十五發給獎金。
四、同一案件經按次連續處罰或經連續舉發者,獎金發放以第一次罰鍰實收金額為計算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