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大學兼任教師保障未落實 教育部:宣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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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兼任教師保障未落實 教育部:宣導不足

 2018-05-22 19:41
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批評教育部未有效監督各大專院校落實兼任教師工作權益。圖/高教工會提供
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批評教育部未有效監督各大專院校落實兼任教師工作權益。圖/高教工會提供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22)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各大學兼任教師的勞動權益保障一事,批評教育部僅在內部訂定辦法,卻沒有相關罰則,更未實際要求各大學落實規定;而教育部方面則回應,問題是出在各校的宣導狀況不足,教育部會再加強宣導,但是為避免各校校務困擾,是否直接普查各校落實狀況,這點還需要評估。

高教工會表示,目前在大專校院兼課的兼任教師群體仍然缺乏保障,未能納入《勞動基準法》,也未準用《教師法》保障,只有教育部於2017年8月修訂並施行的《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但是該法的規範面及落實面都仍有缺失。

高教工會批評,儘管是現行教育部的《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都沒有保障兼任教師長期工作權,整部辦法中沒有任何條文規範學校選擇「不續聘」單一兼任教師時,應該符合怎樣的程序或實體條件,使很多老師因為工作權不保的恐懼,而不敢主張他們的權益。

高教工會提出一份調查,透過132位大專兼任教師的填答發現,《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的落實面有許多問題,光是能不能請假這一點,都有74%的受訪者未被告知請假相關權益,有多達86%的受訪者更在前一學期完全沒有請假成功。

高教工會表示,勞保局在2008年就已經明文通令各校要為兼任教師投保勞保,衛生署(現衛福部)也於2013年要求學校為教師納健保,但是諸如經國管理暨健康學校、台東大學、德明財經科技大學等,都有兼任教師反應,學校沒有依法為他們投保勞保或健保。高教工會並進一步呼籲,兼任教師應該要直接納入《勞動基準法》作保障。

面對高教工會提出的質疑,教育部方面則是由人事處專委林延增回應指出,許多兼任教師的權益已經有在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獲得保障,其實問題是出在各校宣導不足,教育部會於近期辦理的公私校人事主管會報中加強宣導。林延增提到,工會也希望教育部全面普查落實狀況,但為了避免各校校務執行上的困擾,教育部會再評估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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