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歲末,台灣因新竹市光復高中學生在校慶變裝遊行活動,化身納粹軍團,惹出風波。納粹黨演變為歷史上最恐怖的「邪惡」, 1934年1月1日,德國通過《絕育法》(亦稱《優生法》)是一個起始。
第一步:13萬人被強制絕育
1933年,納粹真正開始操控德國。當年3月,德國國會通過《威瑪憲法》修正案《授權法》允許希特勒及其政府能夠不需要總統或國會同意而通過任何法案。7月14日,德國通過《遺傳病病患後代防止法》(Law for the Prevention of Hereditarily Diseased Offspring),針對罹患遺傳性疾病並可能遺傳給下一代的病患,強制實施絕育手術。
該法案1934年1月1日正式實施。包括:天生智障、精神分裂症、躁鬱精神病、遺傳性癲癇、遺傳性杭丁頓舞蹈症、遺傳性眼盲或耳聾、嚴重的遺傳性身體缺陷以及嚴重酗酒者,都被列入強制進行絕育手術的對象,並且14歲以上少年即可施行。
一旦被判強制絕育,只有三種選擇:接受手術、提出異議、隱身潛逃。但提出異議多不被接受,潛逃只會遭到追緝,因此絕大部分人只得忍痛接受。兩年內,多達13萬4千人被迫進行絕育手術,且為數眾多者死於手術併發症。
《絕育法》全面實施後,德國成立了1700個遺傳健康法庭和遺傳健康上訴法庭,來決定誰應該被絕育。納粹認為,《絕育法》讓德國醫師不再只是病人的醫師,還是整個種族的醫師;有疾病的人則被視為「社會累贅」,是造成整個種族威脅的一部分。
強國健種演變為種族清洗
這條法律被稱為「科學的種族歧視」(scientific racism),高舉強國健種的旗幟,日後更無限擴大、至終演變為史上最恐怖納粹種族清洗的大屠殺。
1935年10月,納粹德國進一步規定遺傳病的病患不得結婚,並立法嚴禁猶太人與德國人通婚。1939年9月德國入侵波蘭,引爆二次世界大戰,為了把醫療資源留給前線受傷的士兵,秘密展開「T4行動」(T4簡稱源自納粹政府部門在柏林Tiergartenstraße4號的地址),直接對遺傳病病患實施安樂死。之後,「T4行動」擴及所有猶太病人,最後即是對整個猶太民族的滅種屠殺,健康、不健康的人都被集體送入集中營,600萬猶太人因此從地球消失。
這個法案的後果慘烈,也影響了「優生學」在科學上的發展。二戰後,德國學術界不敢再使用「優生學」與「種族衛生」,而改用「人類遺傳學」。但直到1988年,德國聯邦議院才宣布,數十萬強制絕育手術是納粹施行的不公。
參考資料:
《1月1日-維基百科》
《科技上的今天》
延伸閱讀:
《迷幻希特勒──毒品砌成的美麗新世界》
《首度談到學生模仿納粹 總統:「這是我們大人的錯」》
《老師的腦殘不能合理化學生的無知》
《高中生扮納粹 台教會:缺乏歷史究責,無法教育後代》
《228事件70週年紀念 陳永興建議總統宣示推動轉型正義人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