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楊泮池去留案爭議 台大工會駁學生會:「大學自治,是理想還是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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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泮池去留案爭議 台大工會駁學生會:「大學自治,是理想還是遮羞布?」

「學術造假案卻斲傷了我們的心,我們是校園裏最基層的勞工,我們並不握有真相的鑰匙,我們要求的是程序正義」

 2017-03-28 18:56
論文造假案爆發之初,台大工會即發起連署聲明。圖/摘自台大工會臉書
論文造假案爆發之初,台大工會即發起連署聲明。圖/摘自台大工會臉書

去年11月爆發的台大前教授郭明良論文造假案,校方調查報告雖已出爐,仍餘波蕩樣。被牽涉其中的校長楊泮池經校內調查認定不違背學術倫理,仍在日前宣布今年任滿將不續任校長。台大學生歷屆自治組織代表昨晚發出聲明,呼籲校長去留應由自家人決定,不可受教育部、科技部調查而左右。但同為台大學生組織、台大工會不認同,今天發出一篇「大學自治,是理想還是遮羞布?」的聲明反駁,並沉重呼籲台大人要向歷史負責,「權勢之前挺起身子」。

台大工會秘書、台大經濟學研究生陳梁政表示,自台大論文造假案傳出後,工會持續追蹤此案,近日台大研究生協會、學生會的會長及幹部等多人共同連署內容,工會對此內容不甚同意,解讀他們的連署內容意思是認為此事有外力在操作。但不論如何,直到如今,校內調查報告已出爐,仍有很多科學社群的人提出質疑,而這些質疑並沒有被妥善回答,站在學生自治幹部立場,不應忽視這些質疑的聲音。

即便楊泮池曾有建樹 論文事件也不能一筆勾銷

陳梁政指出,學生會列舉出楊泮池校長過去做了很多對學校正面的好事,例如楊校長帶領台大在國際校際排名百大、和學生自治關係良好…等,給外界的觀感是「我們不該再繼續追究」,這是工會最反對的一個觀點。即便楊泮池校長做了這些事,難道論文和掛名的事就不該去追究?如果追求大學自主、學術自由,不該因為這些理由就阻止別人追查真相。

陳梁政也指出,台大工會從一開始提出訴求都沒有被回應,包括調查程序要透明,由於在台灣沒有後端處理學術論文造假的好的機制,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利害關係人都還在職務上,使得真相難明。

「而台大校方在調查此案時,自己創設一些界線,像針對楊泮池校長此事,誰可以擔任共同作者,共同作者應負什麼責任,調查報告都有給一個定義,但這些定義是由誰定義?會不會是先射箭再畫靶?預設好不要讓楊校長落入爭議之中,因而刻意畫了這些定義,這些都應該被挑戰和討論的,但學生自治的說法卻選擇相信調查報告,我個人和工會都不認同。」陳梁政說。

他也認為調查報告都有很多值得質疑,包含證據採集、利益迴避了嗎?包括《科學月刊》在內的許多專業意見都提出各種質疑,不該忽視。

台大工會聲明全文如下:

在去年臺大教授涉及學術論文造假案後,臺大工會曾兩度發表聲明暨連署,針對利益迴避、倫理課程、吹哨者制度、基層學術工作保障及不當掛名等議題提出訴求。站在校內受僱者的立場,我們向來恪守本分,兢業扮演學術生產線上的螺絲釘與齒輪。無論身處何種領域或部門,無論是兼職或專任,我們都同樣地貢獻這所大學於宇宙之精神。

然而,學術造假案卻斲傷了我們的心。我們是校園裏最基層的勞工,我們並不握有真相的鑰匙,也不願輕易論斷孰是孰非。就像做學問一樣「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是事件真相水落石出的不二法門。我們要求的程序正義,就此而論,與我們日夜實踐的科學方法並無二致,也正是這所大學的本質。在這次事件中,我們曾多次明確表達,楊泮池應該暫時停職以確保調查公信力。遺憾的是,楊泮池並未落實這樣的自清,這也導致校內展開調查後各種羅生門的指控,目前的報告亦未平息外界的諸多揣測。我們要問,當大學自治精神無法真正落實時,為何社會該相信承載豐厚資源與期待的臺大,已經盡到了自我課責的義務?

諾貝爾獎得主涉假先辭職自清 台大作法令人唏噓

除此之外,我們更要質疑,過去並肩作戰的夥伴--臺大學生會及研究生協會--的近日發言,又是否真正地實踐了大學自治的精神?基於臺大自由學風的歷史、學生自治的發展,我們對學生自治組織賦予更多理想的期待,也在過去幾年建立了「工學鬥陣」的合作關係。然而,在本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 (3/18) 中,第 29 屆學生會會長呂姿燕發言,要求「校長個人不續任之決定,也應負起責任後再行其他程序之執行」。雖然呂會長澄清其言論不如媒體轉述,並無「慰留」意味,卻實質迴避了本會及社會各界屢次提出的主張:楊校長應先停職或請假,使校內外調查團隊有獨立判斷的空間。試問,以楊校長和楊教授的身分衝突,要如何妥善負起「導正外界對於全體臺大與學術領域之解讀」的責任?

第 48 屆研究生協會會長吳昀慶於 3/24 投書,認為楊校長「登上處刑臺作為犧牲的羔羊」,蒙受程序不正義的「不明之冤」。對於吳會長的叫屈,我們不禁感到精神錯亂。無論楊校長任內有多少建樹、楊教授學術生涯中有多少貢獻,這與楊在本次論文造假掛名事件所需負擔的實質責任與政治責任,是兩回事。事實上,在事件爆發初期未能即時應對止血,調查過程中「忽略掉了事證、人證、權責區分,以及程序正義的重要性」,校內調查公告後又爭議不斷的,難道不正是握有龐大行政權力和學術資源,卻遲遲不與調查保持距離的楊泮池嗎?對比諾貝爾獎得主、CalTech 校長 David Baltimore,在身涉造假風波時即辭職自清、開放獨立調查,實令人唏噓不已。

校長去留案僅校務會議決定 無視大學權力不對等

至於 3/27 的<臺大學生自治參與者對楊校長續任案之共同聲明>,該聲明聲稱只有校務會議才能決定校長的去留,完全無視大學校內權力嚴重不對等的現狀,校務會議無法充分反映校園裡各類身分或群體的聲音。依照大學法第 15 條,學生代表只佔校務會議總額的十分之一,更遑論其他校內勞工,真的有參與和決定校務的權力嗎?請各位學生幹部捫心自問,大學校務會議的現狀,是「誰」的大學自治?我們認為,臺大學術誠信的重建,須自清而後令人信服,因此必須強調停職請假、利益迴避、公開透明、獨立判斷 的原則--不是下不下臺的問題,而是高標準自清彰顯大學自治的原則。我們要問:參與連署的學生自治組織,我們真的落實了大學自治,盡可能避免一切影響獨立調查的因素了嗎?各位高舉大學自治大旗的學生們,過去半年內對臺大又做了何種自清的要求與批判?

這段時間以來,我們不厭其煩地再三重申自去年十一月近五百位校內勞工師生與社會大眾、近二十個校內外社團連署支持的訴求。就算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相信歷史會留下紀錄;而我們是否能在權勢之前挺起身子,正勾勒了這所大學未來的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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