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自詡在實踐公平正義,彷彿是正義使者,但是不管法官、檢察官或律師,這三種法院之要角,在大學時,相信沒有聽過正義女神的相關介紹。對於正義概念的相對模糊,恐怕在實現過程中,正義淪為口號。如果法律人在年輕時有認知正義女神的內涵,相信多少會內化為思想,並反映在法律之實踐行為中。
正義女神源自於古希臘神話,古羅馬時代則是代表公平正義的女神,正義女神又稱司法女神、法律女神。古羅馬帝國創造之正義(司法)女神朱斯提提亞,混合了希臘忒彌斯、狄克、阿斯特賴亞女神形象。正義女神形象為蒙眼女性,穿著白袍,左手提秤,右手舉劍,腰束著一條蛇,腳下坐一隻狗。白袍象徵道德無瑕,剛正不阿;蒙眼因為司法審判靠理智,不靠誤人的感官印象;天平象徵公平裁判;劍代表嚴厲制裁;蛇與狗代表仇恨與友情,兩都均不容許影響審判。
如果在大一法學緒論或憲法課程中,能介紹正義女神的由來及象徵,應該比背誦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來得生動有趣,更能讓正義的內涵輸入學生的思想、腦筋,對往後的公平正義的實踐,多少有助益或提醒作用吧!可惜,這是法律系沒教的第一堂課。這猶如基督教沒有介紹耶穌的神蹟,佛教沒有講述釋迦牟尼佛的生平故事,不異怪哉?
有次哈佛大學法學院畢業典禮時,院長訓勉學生三件事:(一)走出這個校門,別驕傲,因為在這個地球上,比你們優秀、傑出、聰明的比比皆是。(二)你們之中絕對有人當律師,別唯恐天下不亂,慫恿當事人亂告,這會砸壞哈佛法學院的招牌。(三)當事人有糾紛、契約或法律問題,尋求律師協助時,千萬記住別貪婪,若律師為了滿足慾望,貪婪無比,不擇手段,藉機敲詐,與搶匪無異,絕對沒資格當哈佛法律人。
相信台灣的法律人,畢業典禮時,沒有師長會告訴他們這三件事。雖然這三件事像在上「公民與道德」課,卻點出法律人,尤其是律師的死穴(阿基里斯的後腳跟),豈可輕忽?這是法律人沒教的第二堂課。
司法改革喊得震天價響,大學法學教育及律師的改革也是重中之重。這兩堂課在大學法律系沒教卻畢業了,千萬別把「神話」當「廢話」,也不要把「訓勉」當「催眠」,該補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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