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化學局從去年12月成立後,今(26)日正式對外公告13種有食安疑慮的食品添加物為有毒化學物質,化學局局長謝燕儒表示,國內發生過的食安事件例如紅湯圓、豆乾、潤餅皮、粉圓、紅茶等所涉及的化學物質都在本次公告之列,未來在製造、輸入、使用和販賣上都需要申請核可才能運作,違反者可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開罰6至50萬,整體加嚴管理。
環保署表示,此次公告的13種毒化物都不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但過去業者可能因為搞不清楚,或是為了降低成本、增加顏色、香氣、甜味或是延長保鮮等目的,非法使用在食品上,例如用於工業的黃色染料「皂黃」,經常用於皮革和油漆,但相較於於黃色食用色素四號與五號,「皂黃」的價格便宜一半,所以被拿來夾在豆乾中,另外像常常用在蠟光紙和油漆的「玫瑰紅B」,因為不容易掉色,被拿來加進常見的紅白小湯圓,還有用於顏料或是水族箱的「孔雀綠」,具有慢毒性,未來公告為毒化物之後,包裝上必須明確標示「禁止使用於食品」,不能加進食品當中。
此次公告的13種毒化物包括孔雀綠、順丁烯二 酸、順丁烯二酸酐、對位 乙氧基苯脲、溴酸鉀、富馬酸二甲酯、芐基紫、皂 黃、玫瑰紅 B、二甲基 黃、甲醛次硫酸氫鈉、三 聚氰胺、α-苯並吡喃酮,未來必須要申報、標示、核可,並且不得擅自轉讓及買賣,並訂定相關罰則,未來將和衛福部密切合作,衛福部負責後端的食品為主,環保署則從源頭管理下手。
謝燕儒也說,從今年二月起就開始在全國的化工原料業者進行輔導及稽查作業,截至9月底為止,已經完成了1518家的輔導訪查,透過地方政府及各地的化工原料同業公會建立夥伴關係,輔導業者自主管理,包括儲存分區、標示明確、用途告知、流向紀錄等四大重點,另外未來還陸續有33種化學添加物仍在評估當中,會陸續分批次公告,再公告之前,會透過輔導方式和業者溝通,要求業者不要使用於食品上。
此外,針對近日預告毒管法修正,環保署也決定維持原「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維持原名,仍屬「毒化物」,讓「毒化物」與具爆炸性或腐蝕性的「關注化學物質」二者的管制加以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