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華早報》10月2日發表一篇專文,名為「中國如何審判李明哲,皆意在警告台灣自由民主人士」(How China’s trial of Lee Ming-che is a warning to Taiwanese activists inspired by freedoms and democracy),該文共同執筆者為知名的美國紐約大學教授孔傑榮(Jerome A. Cohen),與來自台灣的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陳玉潔(Yu-Jie Chen)。
專文內容指出,3週前李明哲在中國接受審判大戲公開演出,只因這位台灣NGO組織工作者,曾透過和平方式,批評中共政權。世人持續關注這場判決結果,因為該案不但攸關李的命運,也標誌出台海關係的廣泛意涵。
一切清楚明白,李的這起政治案件,一開始就被認定有罪;不過「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期多長?並非由法庭判定,而將由中共領導人親自斷定。中共19大行將在10月18日召開;這期間中國領導人滿腦子想的都是如何「維穩」!李明哲案同樣也被視為中共內部維穩的重頭戲。
今年319李明哲在廣東失踪之後,直到9月11日當天,他才首度現身,而且是出現在法庭上。外界才終於得以獲知這6個月來,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秘密警察私下看守,將他軟禁監視,完全不得與外界接觸。
李明哲遭到警方8天私下訊問之後,找到另一位中國被告彭于華,他們2人被指控,透過網路以及資料搜集,共謀「煽動其它人巔覆國家政權,並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庭審只有短短4小時;被告無法自行聘請律師,也無法先與妻子以及其它諮詢人士商議;官方的公設辯護人也沒有參與任何調查,或提供相關有利被告的目擊證人。
透過李明哲案向全世界發出「刺耳」警告
孔傑榮的專文指出,李明哲庭審選在9月11日,絕非偶然。因為李凈瑜先前早就預備出席,9月12日於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人權工作小組「強迫或非自願失踪」會議,她打算在當天披露中共的強迫失踪惡行;不料,北京突然通告她,李明哲案將在9月11日開庭,導致她被迫放棄日內瓦之行,轉而前往中國與李明哲站在一起。中共此舉,顯然有意拆解李凈瑜向國際控訴的舞台。
李明哲在中國法庭悔罪,並表示受到對中國心存偏見的西方媒體誤導;他說看守所期間,他對中國現行發展情況有了全新認知。李明哲也對執法單位的「文明辦案」表達感謝。他還提到,為了彌補過錯,他將在返回台灣之後,為兩岸統一事業付出努力。
透過2015年「709大抓捕」,多個同樣因推動人權遭到「監視居住」的中國異議人士與律師案例,清楚顯示了,李明哲令人同情的「認罪聲明」並不讓人意外,他的妻子李凈瑜庭審之前,就曾公開預言此事,結果一語成真。
孔傑榮的專文指出,台灣總統蔡英文也證實,李明哲案已成了重大台海關係問題。北京政權不僅「專斷侵犯」李明哲人身自由,更忽視2009年台海簽署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其內容明訂:當一方逮捕另一方國民時,須即時通報對方人員,並為家屬提供便捷探視管道。李明哲案開庭之前,蔡政府也建議批准《保護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to prevent enforced disappearances, ICPEED),藉以提醒世人,台灣人權政策與中國有天壤之別。
專文最後指出,一項相對寬鬆、讓李明哲早日返回台灣的判決,將可避免台海關係惡化。無論如何,這起案件,卻對台灣釋出強大警告音量。學者孔傑榮與陳玉潔聯合撰寫的專文強調:中國正在威脅台灣,並揚言台灣人若將視為理所當然的自由民主方式,向中國推廣,意圖顛覆中國政權,就會讓台灣陷入險境。這2位法律學者認為,受李明哲案件影響者,不光只是台灣人。中國今年初正式頒布法律,限制境外的非營利NGO組織在中國活動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導致其他國家的國民隨時可能遭到起訴,該法形同中共對全世界發出「刺耳」警告。